北京市君合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或“君合”)接受廣東塔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塔牌集團”)的委托,作為公司實施《2015-2019年員工持股計劃》(以下簡稱“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特聘專項法律顧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試點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34號:員工持股計劃》(以下簡稱“《34 號備忘錄》”)等中國(本法律意見書所指“中國”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現行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和《廣東塔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就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相關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