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治理規劃出爐
日前,由山東省國土資源廳組織編制的《山東省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2018-2025年)》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規劃明確,到2020年,生產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率達到60%;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總體治理率達到60%。2013年以來關停的露天開采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率達到50%,治理面積0.33萬公頃;“三區兩線”可視范圍內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率達到80%,治理面積0.45萬公頃;歷史遺留采煤塌陷地治理率達到80%。
山東廳共確定礦山地質環境重點治理區66處,一般治理區41處,重點治理區主要分布于煙臺、臨沂、泰安等地;重點治理區內,對生產礦山要按照“邊開采、邊治理”的原則及時進行治理;歷史遺留礦山由當地政府負責優先治理,同時制定優惠政策,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鼓勵多元投入開展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問題治理。
山東廳部署了礦山地質環境調查工程、監測工程、治理工程、科技創新與信息化建設工程四大工程,有針對性地提出了自然恢復、工程治理、土地整治等治理方式。山東廳指出,要健全責任體系,全面落實政府、部門和企業責任。加強政策支持,強化法制建設,用好土地政策,利用剩余資源進行開發式治理,鼓勵第三方治理。要完善投資機制,加大財政資金投入,省財政給予積極支持;鼓勵社會參與治理,落實企業治理資金。要嚴格規劃管理,完善規劃體系,健全規劃實施機制,加強規劃考核制度。要加強公眾參與,提高社會各界對規劃的認知度,知情權。
編輯: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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