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夏海螺跨省轉移危廢獲批
近日,甘肅省生態環境廳發布關于臨夏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跨省轉移危險廢物的批復。
根據安徽省生態環境廳《關于臨夏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跨省轉移危險廢物事宜征詢意見的復函》、臨夏回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關于臨夏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現場核查情況的報告》,批復如下:
一、我廳同意你公司將180噸廢催化劑(HW50,772-007-50)轉移至安徽海螺資源綜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利用,轉移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你公司要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每車次(或每批次)危險廢物轉移前應當按照批復內容,通過“甘肅省固體廢物生態環境保護監管平臺”如實填寫、運行危險廢物電子轉移聯單。
三、你公司應與相關危險廢物運輸和接受單位簽訂運輸環境安全責任書,明確責任義務,嚴格按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等危險貨物運輸法律法規以及制定的跨省轉移實施方案、污染防治措施、事故應急預案轉移危險廢物,確保運輸過程環境安全。在危險廢物轉移過程中,應自覺接受沿途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的監管。危險廢物產生、運輸、經營單位要全面落實主體責任,應按照國家和我省《關于開展危險廢物轉移軌跡追蹤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轉移過程中實時上傳危險廢物全過程監控和信息化追溯管理數據,提升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水平。
四、你公司擬轉移危險廢物的種類、數量、接受單位以及利用方式等與批復內容不一致而發生變化時,應當重新提出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申請。
五、我廳委托臨夏回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做好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的監督管理工作。
編輯:曾家明
監督:0571-8587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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