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布水泥等19行業首批淘汰產能企業名單
工信部要求,有關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力爭在2013年9月底前關停列入公告名單內企業的落后產能,確保在2013年年底前徹底拆除淘汰,不得向其他地區轉移。各地要按照《關于印發淘汰落后產能工作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聯產業[2011]46號)要求,做好對淘汰落后產能企業的現場檢查驗收和發布任務完成公告工作。
附:
現將2013年煉鐵、煉鋼、焦炭、鐵合金、電石、電解鋁、銅(含再生銅)冶煉、鉛(含再生鉛)冶煉、鋅(含再生鋅)冶煉、水泥(熟料及磨機)、平板玻璃、造紙、酒精、味精、檸檬酸、制革、印染、化纖、鉛蓄電池(極板及組裝)等19個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名單(第一批)予以公告(見附件)。有關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力爭在2013年9月底前關停列入公告名單內企業的落后產能,確保在2013年年底前徹底拆除淘汰,不得向其他地區轉移。各地要按照《關于印發淘汰落后產能工作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聯產業[2011]46號)要求,做好對淘汰落后產能企業的現場檢查驗收和發布任務完成公告工作。
編輯:管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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