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去年對258家排污單位核發了排污許可證 環境質量保持穩定
6月4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保廳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自治區2017年環境狀況公報。
《公報》表明,2017年,自治區城市環境空氣質量較2016年有所好轉;河流水質總體為優,湖庫水質總體為輕度污染,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總體為優;城市聲環境質量較好;輻射環境質量總體良好;生態環境狀況總體穩定向好;自治區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級別突發環境事件。
《公報》顯示,自治區19個主要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平均為69%,19個主要城市中阿勒泰、塔城、克拉瑪依3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首府烏魯木齊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為241天,占全年天數的66%。與2016年相比,19個主要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提高了2個百分點。
2017年,自治區生態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局部有所改善。綠洲生態環境質量有所改善,森林覆蓋率持續上升,草原生態環境保持穩定。
自治區環境保護廳總工程師、新聞發言人溫玉彪介紹,2017年自治區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為契機,協調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各項工作都取得了積極進展。
2017年,自治區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各級環境保護部門共出動環境監察人員6萬余人次,采用“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對污染源企業開展日常監管達1.92萬家次,實現隨機抽查100%全覆蓋。此外,首次開展“烏-昌-石”“奎-獨-烏”區域大規模兵地聯合交叉執法檢查,檢查企業1140家次。
據了解,2017年自治區共對258家符合條件的排污單位核發了排污許可證,核發行業涵蓋火電、造紙、鋼鐵、水泥、焦化、氮肥制造、電鍍、有色、制造、農藥制造、石化、制革、印染、平板玻璃等15個行業。
溫玉彪表示,2017年全區環境質量基本保持穩定,人民群眾在享受經濟社會發展實惠的同時,對環境質量改善的獲得感不斷增強,環境權益得到了有效維護,公眾滿意度穩步提高。
編輯:唐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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