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去產能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建議稿)
《水泥去產能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建議稿)
(2017年7月)
中國水泥協會
提示說明:根據各省區去產能目標任務不同,建議全國按省級設立水泥去產能專項資金,有條件的省份先行開展創新試點工作。專項資金管理載體是同步組建省級水泥投資管理公司(由省內水泥熟料企業產能股權比例共同自愿投資)。
根據國務院辦公室廳《關于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34號)精神,參照財政部《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管理辦法》,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水泥企業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75號)的做法,為推動“十三五”期間水泥行業結構調整,完成去產能的目標任務,特制定本辦法。
一、專項資金的性質、用途
1、水泥去產能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按照誰受益、誰付費的原則,由續存企業為退出企業提供必要經濟補償。專項資金由省內所有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共同集資設立,專門用于獎補主動退出的熟料生產線企業。
水泥粉磨站、水泥配置站企業的退出暫不在享受之列。
二、專項資金的設立、管理
2、由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本專項資金。
3、成立“水泥去產能專項資金辦公室”(以下簡稱“專項資金辦公室”),負責制訂去產能規劃、收取專項資金、監督關閉生產線、支付獎補資金。“專項資金辦公室”依托省水泥投資管理公司為平臺,履行專項資金的收取、支付、管理職能。
4、由省工信委、財政廳、水泥協會、企業代表共同組成“專項資金監管委員會”(以下簡稱“監管會”),對“專項資金辦公室”的工作任務和完成目標進度、資金收取和使用進行監管。
5、 “監管委”負責提出“十三五”期間本省水泥去產能總量規劃和分年度計劃,根據獎補標準和年度退出產能計劃提出當年所需專項資金總量,并換算出每千瓦時電量加收費用標準。年度退出產能量、需要專項資金量、電量加收費用標準應在每年初向社會公告,并在省經信委和財政廳備案。
6、“專項資金辦公室”暫掛靠在省水泥投資管理公司。“專項資金辦公室”辦公經費由專項資金支付,其管理費用應在收取專項資金總額的10%以下。
7、專項資金的收取和支付接受省級審計和監管部門檢查,對違反本辦法規定、虛報、冒領、截留、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的單位和個人,參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專項資金的收取、監管
8、收取對象為省內所有熟料生產企業。“專項資金辦公室”在每月初按照企業熟料生產線累計耗電量,按每度電加收固定費用的方式收取專項資金。同時“專項資金辦公室”可以引進債券和低息貸款方式籌集專項資金,以減輕企業短期集資困難。其債券和貸款的本金、利息可通過延長收取企業的專項資金償還。
9、專項資金的每年收費標準由“專項資金辦公室”以文件形式通知各企業,同時向社會媒體公示。對個別拒交專項資金的企業,政府主管部門應約談企業法人代表,對拒不執行者收回其生產許可證。
10、“專項資金辦公室”必須及時向行業通報和社會公示退出生產線產能和企業名單。對退出產能數據有異議的企業,“專項資金辦公室”應組織行業專家進行核實后再次公示。
四、專項資金的獎補標準和支付 用途
11、為鼓勵水泥企業盡早退出產能,按照“早退多補”的原則,從2017-2020年之間,建議對退出生產線按每噸水泥熟料產能獎補基數逐年按200元、180元、150元、100元獎補基數標準執行。
12、“專項資金辦公室”要按照《水泥產能核定標準》,對退出熟料生產線進行產能核定,并出具《退出生產線產能核定書》。
13、應根據退出生產線有無余熱發電、水泥粉磨和包裝、礦山資源、投產年限等因素設置系數,對獎補基數進行系數調整,作為實際補償費用計算方法的依據。由“專項資金辦公室”起草《專項資金獎補計算方法》,提交“專項資金監管委員會”審議通過。
14、“專項資金辦公室”工作人員必須到退出企業生產線現場監管切斷或拆除回轉窯,并提交《回轉窯切斷或拆除驗收報告》(含文字和照片),上報“專項資金監管委員會”。只有《回轉窯切斷或拆除驗收報告》通過審批后,退出企業方可領取專項資金的獎補。
15、企業在領取獎補專項資金前,必須向“專項資金辦公室”出具承諾書,承諾專款專用,并說明獲取補償專項資金中用于保障職工權益的具體數額。
16、專項資金分兩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款項以滿足企業基本落實職工待遇的數額。第二次支付款項在企業工會出具《基本落實職工待遇證明》后給予發放。
17、退出企業獲取的專項資金的用途主要是:
(1)企業為退養職工按規定需繳納的職工養老和醫療保險金,以及需發放的基本生活費和內部退養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費
(2)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按規定需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和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
(3)清償拖欠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等歷史欠費
(4)彌補行業企業自行管理社會保險收不抵支形成的基金虧空,以及欠付職工的社會保險待遇
(5)其他符合要求的職工安置工作
(6)償還企業拖欠供貨商的材料款、設備款、服務費等。
五、專項資金的終止、結余。
18、到2020年底,在完成過剩產能退出目標任務后即可終止專項資金的收取。如“專項資金監管委員會”核定沒有完成退出產能的目標任務,或因市場的變化,有必要延續執行專項資金收費時,由“專項資金辦公室”向省工信委和財政廳提交延續收費報告,獲得批準后可延續執行。
19、在終止專項資金收費后,“專項資金辦公室”應向“專項資金監管委員會”提交《專項資金使用和結余報告》,并向行業和社會公示。結余資金轉入省級水泥協會,作為協會推廣節能減排技術研發費用。
編輯:祝嫣然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