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開展2016年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推薦工作
5月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下發《關于開展2016年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推薦的通知》。
《通知》明確推薦的基本條件是:
(一)項目實施單位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
(二)項目技術上處于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試點示范項目使用的關鍵技術裝備、軟件需安全可控。
(三)項目須符合《2016年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要素條件》(見附件1)中相應模式的具體要求。
(四)項目在降低運營成本、縮短產品研制周期、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產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五個方面已取得顯著成效,并持續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長性。
按《2016年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要素條件》對流程型智能制造模式要素條件為:
1、工廠總體設計、工藝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數字化模型,并進行模擬仿真,實現生產流程數據可視化和生產工藝優化。
2、實現對物流、能流、物性、資產的全流程監控與高度集成,建立數據采集和監控系統,生產工藝數據自動數采率達到90%以上。
3、采用先進控制系統,工廠自控投用率達到90%以上,關鍵生產環節實現基于模型的先進控制和在線優化。
4、建立制造執行系統(MES),生產計劃、調度均建立模型,實現生產模型化分析決策、過程量化管理、成本和質量動態跟蹤以及從原材料到產成品的一體化協同優化。建立企業資源計劃系統(ERP),實現企業經營、管理和決策的智能優化。
5、對于存在較高安全風險和污染排放的項目,實現有毒有害物質排放和危險源的自動檢測與監控、安全生產的全方位監控,建立在線應急指揮聯動系統。
6、建立工廠內部互聯互通網絡架構,實現工藝、生產、檢驗、物流等各環節之間,以及數據采集系統和監控系統、制造執行系統(MES)與企業資源計劃系統(ERP)的高效協同與集成,建立全生命周期數據統一平臺。
7、建有工業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防護體系,具備網絡防護、應急響應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有功能安全保護系統,采用全生命周期方法有效避免系統失效。
通過持續改進,實現生產過程動態優化,制造和管理信息的全程可視化,企業在資源配置、工藝優化、過程控制、產業鏈管理、節能減排及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顯著提升。
《通知》明確了推薦程序及要求。試點示范項目由項目所在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推薦工作應遵循政府引導、企業自愿原則。要求各推薦單位于2016年5月25日前將項目材料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
編輯:馬佳燕
監督:0571-8587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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