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降低煤電上網價 對水泥等行業依舊執行差別電價
云南省物價局近日轉發國家發改委通知,從今年起,降低云南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和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上調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并推進電價市場化。
按照煤電價格聯動機制,云南電網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每千瓦時下調2.05分,含脫硫、脫硝和除塵的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由每千瓦時0.3563元降為0.3358元。為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將向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以外的其他用電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平均每千瓦時提高0.4分,即由每千瓦時1.5分錢提高至1.9分錢。此次調整中,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電價平均每千瓦時降低0.3分,以進一步縮小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與大工業用電價差。但將繼續對高耗能行業和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實行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和階梯電價政策,對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堿、水泥、鋼鐵、黃磷、鋅冶煉等高耗能行業執行差別電價。
編輯:張曉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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