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出臺預拌混凝土企業綠色生產管理規程
8月21日,廣州市建委、發改委、環保局、國土房管局四部門聯合發布《廣州市預拌混凝土企業綠色生產管理規程》(以下簡稱《規程》)。 該《規程》首次明確了混凝土企業綠色生產標準,細化了企業的質量管理控制要求,對廣州市混凝土行業未來的發展有著很強的指導作用,同時也是政府主管部門調控預拌混凝土行業有序發展、促進企業轉型升級的有效手段。
強化綠色生產,提高企業環保水平
目前廣州混凝土企業大多數管理比較粗放,環保設施落后,粉塵、廢渣、噪音處理措施不力,是城市建設中的污染源之一;同時,又缺少對混凝土企業綠色生產的明確規定。為了解決混凝土目前困境,《規程》明確提出了粉塵、噪音、廢渣、廢水排放要求,強化綠色生產管理,加大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的力度,使企業逐步成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企業。
《規程》明確了企業粉塵排放應達到《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企業封閉生產,采用防塵和收塵裝置,最大限度減少揚塵。企業攪拌樓主體二層以上部分、骨料堆場、原材料上料、配料系統等設施設備封閉,并采用防塵的采光設備;骨料堆場宜采用噴霧系統減少料場粉塵;攪拌樓整體宜配備脈沖收塵,或采用布袋外加強排風收塵的裝置;攪拌主機處宜采用布袋收塵和強制脈沖反吹收塵器。
《規程》要求企業廢水做到零排放,廢水、廢渣應循環利用。企業要建立生產廢水處理系統,應建立廢水回收應用技術方案,明確廢水的固含量控制、生產摻入比例及適合再利用的混凝土強度等級,廢水應用技術方案應根據實際情況經試驗確定;攪拌車日常清洗下的廢渣及廢棄的尚未硬化的混凝土拌合物要進行分離回收,分離出的砂、石、廢水可再利用于預拌混凝土的生產;企業應建立混凝土廢料、廢水利用臺賬或日志。
《規程》明確企業要采取降噪措施,工作噪聲應符合《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標準》,提出企業廠界、生產作業區噪音排放限值。
規范硬件配置,推進企業精細管理
目前預拌混凝土市場對于混凝土的質量重點關注和易性、強度,項目的驗收也僅以強度作為驗收指標,企業對產品質量控制不嚴格,部分混凝土企業工藝落后,試驗室設備不統一,技術簡單,混凝土原材料質量參差不齊,這些都影響到產品質量。
《規程》對企業實驗室設施設備和人員配置提出了明確要求,以保證混凝土技術與質量管理。明確規定企業試驗室總面積應不少于200 平方米,標準養護室面積應不少于30平方米,原材料留樣室面積應不少于15平方米;要求試驗室應具有在水泥、骨料、外加劑、摻合料和混凝土檢測領域的相關應用規定配置的基本試驗儀器設備,宜配備混凝土快速養護箱、氯離子含量快速測定儀、顯微鏡等質量控制儀器設備;并對企業應配備的工程技術人員的職稱、人數以及再教育方面做了具體要求。
《規程》對預拌混凝土原材料驗收項目做了明確規定,提出了原材料的快速驗收項目和常規驗收項目。提出了粉煤灰的鑒別方法(比重、活性指數)。提出了原材料供應商的選擇原則。企業不應選擇在3個月通報期內的違規原材料供應商,不應選擇市散裝水泥主管機構1年內兩次通報違規的原材料供應商。
《規程》對企業提出了精細化管理。要求企業安裝生產實時監控系統,實時上傳生產數據、原材料檢測數據,加強對生產數據的分析和利用,及時發現企業生產問題;同時要求混凝土攪拌車和散裝水泥運輸車應安裝GPS車載終端,并接入廣州市散體物料運輸車輛監管平臺,使企業和主管部門能夠及時掌控運輸質量。
實施達標考核,促進行業有序發展
為配合《規程》的實施,廣州市建委同時出臺了《關于預拌混凝土企業綠色生產達標考核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從《規程》發布之日起,現有混凝土企業必須在規程發文之日起兩年內按照《規程》的要求進行升級改造。
新建、擴建混凝土企業必須在取得市散裝水泥管理辦公室布點意見或書面批復文件后1年內按照《規程》的要求完成相關建設,并提出考核申請。廠址選擇不符合城市規劃、行業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政策和環保要求的混凝土企業不得新建、擴建。企業通過綠色生產達標考核的,依照相關規定辦理資質的申領和變更。
市散裝水泥辦公室負責對符合申請要求的混凝土企業提請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并聘請有關專家成立考核小組,根據《廣州市預拌混凝土企業綠色生產達標考核評分細則》對企業綠色生產達標情況進行考核。
編輯:王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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