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推進水泥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提升
日前,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等8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印發〈山東省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山東省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的通知》,推動水泥、焦化行業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提升,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前,力爭全省50%的水泥熟料產能、60%的焦化產能完成改造。到2028年底前,重點區域水泥熟料生產企業、焦化企業基本完成改造,其他區域力爭80%水泥熟料產能、焦化產能完成改造。
《方案》從有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清潔運輸等方面,對企業提出了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要求。有組織排放方面,在基準含氧量10%的條件下,水泥窯及窯尾余熱利用系統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小時均值分別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在基準含氧量8%的條件下,焦爐煙囪廢氣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總烴、氨排放濃度小時均值分別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0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8毫克/立方米。無組織排放方面,加強全流程無組織排放控制,采取密閉、封閉等治理措施,產塵點及車間不得有可見煙粉塵外逸。清潔運輸方面,水泥、焦化行業采用鐵路、水路、管道或帶式輸送機等清潔方式運輸比例達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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