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實施28項舉措開展秋冬季“藍天保衛戰”
9月13日,從長春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 自現在起至今年年底,長春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專班將在全市范圍內全面開展“藍天保衛戰”秋冬季攻堅行動。通過深化實施“控煤、控氣、控車、控塵、控燒”等5項舉措,開展“燃煤污染管控”等6個“專項行動”,落實28項綜合整治措施,努力實現2020年秋冬季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同比增加5天,細顆粒物(PM2.5)濃度均值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目標。
開展燃煤污染管控專項行動。推進民用散煤治理。推進城中村、城鄉接合部、棚戶區居民采暖、生活用散煤污染治理。依法查處、嚴厲打擊無照銷售、使用劣質散煤行為。推進電廠超低排放。重點實施一汽股份有限公司動能分公司燃煤發電鍋爐超低排放改造項目,今年年底前,完成8-10號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加強全市16臺超低排放火電燃煤機組環保電價審核和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監管放。推進供熱鍋爐達標排放。加強全市375臺20噸/小時及以上集中供熱燃煤鍋爐環境執法監管。推進小鍋爐淘汰和監管。對生物質鍋爐摻燒或偷燒原煤,屬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查封或沒收原煤;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外的,依法依規從嚴處罰。
開展工業污染管控專項行動。強化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今年年底前,全市27家揮發性有機物重點排污單位安裝在線監控設施,299家重點行業企業完成綜合治理。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突出建材等18個重點行業物料儲存、運輸、裝卸以及生產等環節,全流程控制,精細化管理。強化工業爐窯集中整治。深入開展水泥、磚瓦、石灰、鑄造、機械等13個重點行業綜合治理,完成61家165臺工業爐窯整治任務。今年年底前,全市工業爐窯實現達標排放。強化“散亂污”企業整治提升。對有反彈跡象的“散亂污”企業,堅決取締并處罰;對新發現的“散亂污”企業,予以停產整治,實現動態清零。
開展揚塵污染管控專項行動。深化揚塵污染排查治理。對遙感新發現的建筑工地、房屋拆遷工地、物料堆場、裸露地面等揚塵污染源,及時組織排查、督辦、考評。深化施工揚塵污染治理。落實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密閉運輸等“六個百分之百”要求。深化堆場揚塵污染治理。督導堆場地面實施硬化、裝卸和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堆場,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深化裸土揚塵污染治理。今年年底前,綠化裸露地面58萬平方米,硬化裸露地面6.8萬平方米。深化道路揚塵污染治理。大力推進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嚴肅查處未采取密閉或者其他防止物料遺撒措施的渣土車輛。
開展移動源污染管控專項行動。加大機動車現場執法監管力度。對檢測不合格車輛依法予以處罰。加大機動車遙感監測處置力度。對遙感監測不合格車輛依法依規予以處罰。加大機動車區域限行監管力度。在三環路合圍范圍內,禁止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禁止使用排放不達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及不達標燃油。加大非道路移動機械申報登記推進力度。加大油品和車用尿素質量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堅決取締黑加油站點。
開展秸稈禁燒管控專項行動。全力探索秸稈禁燒管控科技化。借力高清衛星、熱成像視頻、無人機監控等現代化科技手段,對秸稈禁燒、離田和計劃燒除情況進行督查,全天候遙感監測秸稈焚燒火點。全力壓實秸稈禁燒監管責任。動態監管秸稈禁燒網格化、離田、燒除“三本賬”執行情況。壓實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網格長和網格員監管職責。
全力推進提升秸稈“五化”綜合利用能力。全力組織秸稈離田和計劃燒除。今年年底前,完成秸稈離田儲運。無法離田的,嚴密組織開展計劃燒除。全力強化秸稈禁燒監管執法。實行各級網格員24小時值班制度,開展不間斷巡查。對通報的遙感信息火點和巡查發現火點,及時核實并嚴厲查處。對違規焚燒造成空氣質量輕度污染及以上等級的,依規追責問責,依法予以處罰。
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專項行動。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新增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企業500家以上。嚴格實施燃煤采暖鍋爐錯時啟爐。供暖鍋爐在啟爐及溫爐階段,同步運行污染治理設施,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實行重點行業企業差異化錯峰生產。黃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鋼鐵、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礦山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實施應急運輸響應。強化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實行縣(市)區、開發區部門聯動,開展聯合響應、聯合會商、聯合督導、聯合執法,形成防控合力。實施大氣污染防治清單管理。
編輯:梁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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