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周邊大氣防治細則出爐 治理不力將被問責
18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山東等6個省區市加快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動員和部署。環境保護部與6個省區市人民政府在會上簽訂了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這被認為是繼國務院日前全文下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來,我國大氣污染防治政策“落地”最關鍵的一步。
權威發布
每月公布空氣質量排行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張高麗出席并發表講話。張高麗指出,近日,國務院出臺了《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有關部門發布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的實施細則。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貫徹中央重要決策部署,積極落實各項政策措施。要突出重污染城市治理,加強對各類污染源的削減和管控;突出能源結構調整,堅決完成階段性壓減煤炭任務,大力實施清潔能源替代,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突出機動車污染減排,加快更新老舊車、淘汰黃標車、增加新能源汽車,加快燃油品質升級,著力發展公共交通,創新城市交通管理模式;突出高污染行業及重點企業治理,淘汰落后產能,壓減過剩產能,加快清潔生產技術改造;突出冬季采暖期污染管控,抓好城鄉炊事取暖劣質燃煤的替代,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
張高麗要求,各地區要嚴格落實目標責任,地方政府對當地空氣環境質量負總責,國家每月將公布空氣質量最差的10個城市和最好的10個城市名單。對省級政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建立區域協作聯動機制,著力抓好預警應急制度建設,推進環境信息共享,逐步實現區域內行業準入、污染治理一體化,開展區域聯合巡查、交叉執法。加強環境監測等能力建設,加快推進監管體制改革。搞好部門協調配合,加快出臺配套措施,形成促進企業自覺節能減排的激勵約束機制。
政府治污考核結果將公告
據悉,責任書將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級人民政府和企業考核將以政府考核為主、兼顧第三方評估的綜合考核體系,使考評結果更為公正準確。發揮行業協會、公眾、專家學者和咨詢機構的積極性,采用抽樣調查、現場評價、滿意度調查等方法,探索開展第三方評估。每年初將對上年度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評估結果向國務院報告,并向社會公告。
馬上就訪
組織部監察部環保部3部門首次聯合問責
“簽訂‘責任狀',就是將把治理大氣污染目標和任務進行細化,將所有能夠落實的任務全部落實。”記者從權威人士處獲悉,京津冀地區作為污染最為嚴重的區域,這次簽訂的責任書的內容很嚴格,涉及煤炭總量控制、淘汰落后、環保準入標準等多方面內容。根據國務院制定的考核辦法,上述責任書將以五年為單位,并按照年度進行分期考核,其中2015年進行中期評估,并依據評估情況調整治理任務,2017年對行動計劃實施情況進行終期考核。除此以外,國務院還將在近期陸續和其他省份簽訂目標責任書,預計10月底將全部完成。
在剛剛出臺的《行動計劃》中特別強調,地方政府是大氣污染防治的責任主體。對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未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以及干預、偽造監測數據和沒有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要嚴格進行責任追究,由監察機關依紀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下一步環保部將聯合多部委重拳整治大氣污染。”一位環保系統官員向記者坦言。
“這次是第一次環保部門會同組織部門和監察部門一起來’問責‘.”上述人士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樣一來,不僅要對企業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環保部也會聯合組織部門、監察部門,對地方政府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國十條”情況進行考核,一旦考核未通過,主要負責人將被問責。
具體措施
首次要求太原濟南“限車”
昨天(18日),環保部針對大氣污染最嚴重的京津冀地區出臺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下稱“細則”),將山西、山東、內蒙古等鄰近省份納入總體治理范圍。
控機動車增速
太原濟南限機動車增速
“細則”除了要求北京嚴格限制機動車保有量,還要求天津、石家莊、太原、濟南等城市要嚴格限制機動車保有量增長速度,這是首次要求太原、濟南也進行機動車增速控制。此前,石家莊市已經開始進行機動車總量控制,天津也提出“適時考慮采取限購、限行等辦法,控制機動車數量過快增長”.
到2014年底,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山東省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全面實施“黃標車”限行。
到2015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全面實施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和山東省于2017年底前實施。
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濟南等城市實施補貼等激勵政策,鼓勵出租車每年更換高效尾氣凈化裝置。
壓減燃煤消費
北京3年削減原煤1300萬噸
“細則”規定,到2017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和山東省共壓減煤炭消費總量8300萬噸,通過淘汰落后產能、清理違規產能、強化節能減排、實施天然氣清潔能源替代、安全高效發展核電以及加強新能源利用等綜合措施實現這個目標。
其中,北京市凈削減原煤1300萬噸,天津市凈削減1000萬噸,河北省凈削減4000萬噸,山東省凈削減2000萬噸。
此外,“細則”要求到今年年底,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山東省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和調整工作,并向社會公開;各城市禁燃區面積不低于建成區面積的80%.禁燃區內禁止原煤散燒。
“細則”中還提到,2017年底,京津冀晉魯所有工業園區以及化工、造紙、印染、制革、制藥等產業集聚的地區,要逐步取消自備燃煤鍋爐,改用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由周邊熱電廠集中供熱。在供熱供氣管網覆蓋不到的其他地區,改用電、新能源或潔凈煤,推廣應用高效節能環保型鍋爐。
嚴格產能審批
京津冀及周邊不批鋼鐵項目
“細則”對京津冀晉魯地區產能審批也作出詳細規定。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不得審批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北京、天津、河北、山東不再審批煉焦、有色、電石、鐵合金等新增產能項目,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不再審批煉焦、電石、鐵合金等新增產能項目。北京不再審批勞動密集型一般制造業新增產能項目,現有的逐步向外轉移。
此外,河北、山西、山東等省要大力推進位于城市主城區的鋼鐵、石化、化工、有色、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
加快石家莊鋼鐵、唐山豐南渤海鋼鐵集團、青島鋼鐵廠等企業環保搬遷。
建大氣監測站
4地將完善PM2.5監測能力
“細則”明確山西省、山東省要下降20%,內蒙古自治區要下降10%.
到今年年底,京津冀魯4地將完成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監測能力全覆蓋。到2015年底,北京、天津將各建設3個國家直管監測點,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濟南、青島等城市各建設2個國家直管監測點,其他地級城市各建設1個國家直管監測點,逐步建成統一的國家空氣質量監測網。
到今年年底,初步建成京津冀區域以及北京、天津、河北省級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系統,到2014年底,完成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山東省省級和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地級及以上城市建設任務。
編輯:鞠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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