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關于2013年第二季度預拌混凝土質量專項執法檢查工作的通報
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東城、西城區住房城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各集團總公司,各有關單位:
為提高北京市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保障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督促預拌混凝土企業提升從業人員能力、規范試驗管理、加強混凝土生產質量控制。按照“科學管理,正確引導,依法監督,嚴格執法”的原則,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開展了2013年第二季度預拌混凝土質量專項執法檢查。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總體情況
市監督總站組織檢查全市預拌混凝土企業58家,環比增加7%。檢查組重點對預拌混凝土企業技術負責人配備,預拌混凝土使用的原材料進場檢驗,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取樣檢測情況,設備計量檢定,執行技術標準,預拌混凝土企業檢驗制度的建立,混凝土專項試驗室、設備、工作場所、技術管理等七個方面進行檢查。
從本次檢查看,大部分企業的總體質量管理情況良好,能夠建立健全混凝土試驗和生產管理的各項制度;按照資質標準要求配備技術負責人、試驗室負責人及相關技術人員;嚴格控制原材料質量,對進場的各項原材料依據國家現行標準規范的要求進行試驗,并且嚴格做到不使用海砂和“麻剛沙”;嚴格執行配合比,有較完備的配合比調整授權及調整依據;混凝土試驗設備配備齊全、安裝規范,依據規范進行計量檢定;攪拌設備計算機控制系統能實現每盤動靜態計量偏差顯示和記錄生產混凝土時的配料計量情況,能夠按月對攪拌稱量系統進行自校,使計量偏差符合規范要求,生產數據可實時儲存、導出、查詢;嚴格對出廠的混凝土進行檢驗,混凝土強度保證率普遍達到較高的控制水平。根據檢查要點,檢查組對參與本次檢查的企業的實際檢查結果進行了綜合測評打分,其中,質量管控到位,得分較高的企業有:北京(樓盤)空港通和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市高強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馬駒橋站、北京水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承順成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順興隆混凝土有限公司;質量管控有待提高,得分較低的企業有,北京福郁華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市運喬鐵城混凝土攪拌站、北京金鵬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新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華國匯混凝土有限公司。
在本次檢查中發現,部分企業對混凝土質量控制進行了技術創新,并通過特色管理形成了適合企業自身情況的混凝土質量管理模式,如:北京宏雅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水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承順成混凝土有限公司和北京順興隆混凝土有限公司試驗室環境整潔有序,樣品標識和擺放規范有序,試驗記錄細致齊全,試驗報告規范完整。希望各預拌混凝土企業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斷總結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積累經驗,發揮各自優勢進行技術和管理創新,積極推動混凝土行業發展。
二、預拌混凝土原材料、混凝土試件抽檢情況
預拌混凝土的質量直接影響工程實體的質量,混凝土試件強度是判定混凝土質量的主要指標,是評定混凝土結構質量的重要依據,混凝土的強度、耐久性和工作性能又受到原材料質量的影響。因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將預拌混凝土原材料質量和混凝土試件強度作為重點關注的管控項目。
(一)預拌混凝土原材料抽檢情況
本次專項執法檢查共抽檢水泥18組,試驗結果合格18組,合格率為100%,與一季度相同;粉煤灰11組,試驗結果合格9組,合格率約為82%,環比下降10%;礦粉11組,試驗結果合格11,合格率為100%,與一季度相同;砂石24組,試驗結果合格22組,合格率約為92%,環比下降5%;外加劑9組,試驗結果合格8組,合格率約為89%,環比提高9%。
(二)預拌混凝土試件抽檢情況
本次專項執法檢查共抽檢已成型混凝土抗壓強度試件96組,其中94組28天混凝土抗壓強度試驗結果大于設計強度等級115%,其余兩組來自北京新源混凝土有限公司,28天混凝土抗壓強度試驗結果分別僅達到設計強度的97%和112%;隨機抽檢現場混凝土拌合物并制作混凝土試件21組,28天混凝土抗壓強度試驗結果均大于設計強度等級115%。
以上抽樣情況反映出,對工程供應的預拌混凝土是有可靠保證的。
三、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
(一)主要問題
1.原材料的質量控制不到位
一是有19家企業存在未按照《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規程》DB11/ 385-2011第4.1.5條規定要求對預拌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文件的原件進行核驗,存檔的復印件未加蓋原件存放單位公章,未注明原件存放處,無經辦人簽字和時間的問題,約占全部被查企業總數的33%;二是7家企業砂石料倉局部存在混倉現象,約占全部被查企業總數的12%,8家企業原材料標識無進場時間、對應批次等信息,約占全部被查企業總數的14%,均不符合《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規程》DB11/385-2011第4.1.6條規定要求;三是部分原材料抽檢質量不合格。
2.試驗室質量管理工作不到位
一是10家企業存在部分試驗儀器設備未計量檢定或檢定過期、試驗儀器設備不能正常使用、配置不符合要求、計量檢定標識更新不及時等問題,約占全部被查企業總數的17%;二是12家企業存在使用試驗標準規范過期、試驗項目不全、未按照相關技術規范試驗、資料歸檔不符合要求等問題,約占全部被查企業總數的21%;三是7家企業試驗室環境(溫、濕度)不符合要求或未對水泥成型室配備溫濕度控制設備,約占全部被查企業總數的12%;四是18家企業配合比內容不全,約占全部被查企業總數的31%。這些問題反映出了部分企業的試驗室負責人綜合能力的不足和試驗管理工作的薄弱。
3.混凝土生產管理工作不到位
一是22家企業配合比調整制度不完善,配合比調整授權書中調整范圍、調整依據和被授權人等信息不全,約占全部被查企業總數的38%;二是3家企業生產過程中混凝土原材料用量計量偏差超過規范要求,約占全部被查企業總數的5%;三是10家企業剩退灰處理制度不完善,剩退灰處理信息不全,約占全部被查企業總數的17%。
根據以上出現的問題,要求各企業結合問題,舉一反三,全面排查混凝土質量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積極主動開展企業自查,及時發現問題并立即整改,嚴把混凝土質量關。
(二)處理情況
本次專項執法檢查中,對試驗室不再符合混凝土專項試驗室標準的北京新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華國匯混凝土有限公司下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對北京新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出廠混凝土保障率低、未達到設計強度的情況進行了約談。
對原材料抽檢不合格的北京福郁華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新源混凝土有限公司企業進行了立案處罰。
在檢查中發現北京金鵬混凝土有限公司技術負責人與資質證書登記人員不一致,且多次檢查時均未在現場,后經技術能力考核不滿足要求;該公司二季度混凝土生產數據大量丟失,攪拌設備計算機控制系統中保存供應給某工程混凝土生產數據為1059立方米,而實際供應給該工程混凝土2470立方米;2013年6月4日生產的C40微膨脹P6混凝土每立方米水泥用量為303kg,而提供給使用單位的配合比通知單中每立方米混凝土水泥用量345kg,每立方米混凝土水泥用量少42kg。該公司于2012年7月曾被發現上述同類問題,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已予以行政處罰。對該公司再次出現偷工減料的行為,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予以嚴厲處罰。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同一季度相比,本季度檢查結果顯示,與參與軌道工程的預拌混凝土企業相比,其它大部分預拌混凝土企業的管理水平還有待進一步提高,但與去年同期相比,本季度已有一定程度的進步。下一階段,各企業還要重點加強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進一步加強原材料質量管控
隨著本市及周邊原材料產地進入汛期,本市工程量的進一步加大和原材料供應量減少的矛盾將更加突出,本市預拌混凝土砂石質量將面臨更嚴峻的挑戰。本次專項執法檢查發現與一季度相比砂石及粉煤灰抽檢合格率均有所下降。因此,要求各預拌混凝土企業加強原材料質量管控,嚴格按標準對原材料質量證明文件進行核對留存,依據標準對進場原材料進行復試,嚴防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給工程實體帶來的質量隱患。
(二)開展水泥專項比對試驗工作
水泥是混凝土最重要的膠凝材料,它的合格與否直接關系到混凝土質量,預拌混凝土企業水泥試驗的準確性直接影響了混凝土的質量和穩定,此外,混凝土企業試驗人員技術水平也是影響水泥試驗結果的重要因素。因此在三季度的專項檢查過程中將對部分混凝土企業開展水泥專項比對試驗檢查。
(三)繼續開展質量狀況自評工作
各預拌混凝土企業要依據《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質量狀況評估管理辦法(暫行)》(京建法[2013]2號)開展質量狀況季度自評工作,充分利用評估信息平臺加強自身質量監管工作,提高自身質量管理水平。
(四)開展與區(縣)聯合檢查
本季度,在密云縣開展了市縣兩級混凝土質量執法人員的聯合檢查,在三季度將加大市區兩級執法機關的聯合檢查力度和頻次,使區縣執法人員迅速進入角色,實現市區兩級全過程、全方位的質量監督。
特此通報。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3年8月21日
編輯:劉冰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