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青島超七成企業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隨著公司效益越來越好,我們的工資水平大約每年都是20%的增長,像我這個研發崗位,工資一般都在2800到3500元的水平。”4月30日,青島明月海藻集團研發工程人員王春霞說。
該公司工會副主席崔煥京介紹,明月海藻集團在加快企業發展的同時,注重保障職工利益同步增長,將職工收入作為一項重要指標納入規劃體系,與職工簽訂了《企業工資集體協議》。他說,通過給員工提高工齡工資、中夜班費,使員工的收入在原來的基礎上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
青島市總工會不斷完善共決機制和配套措施,逐步形成了“企業協商談增長,行業協商談標準”的工資協商模式。青島市規定,企業應當通過工資集體協商建立職工年度平均工資增長機制;勞動密集型企業實行計件工資的必須經過工資集體協商,經協商確定的計件勞動報酬應當高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30%。對沒有正當理由拒絕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的企業,勞動保障部門要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納入《不良信譽單位》檔案。青島市還培訓了800多名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指導和監督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推進。
目前,像青島明月海藻集團這樣,青島市70%以上的企業建立了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簽訂集體合同8499份,工資集體協議6602份,覆蓋企業12763家,職工的勞動權益和收入得到有效保障。
編輯:方運田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