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強化工程質量審計 服務重大項目建設
近年來,寧夏回族自治區審計廳在交通、水利等重大公共項目審計過程中,融合運用資料審核、工程量計算、第三方檢驗試驗等方式,揭示施工單位“偷工減料”等質量問題,督促被審計單位認真整改、強化管理,以高效能審計監督服務自治區重大工程項目建設。
一是注重審前研究,確定工程質量審計重點。審計人員在延伸審計前,對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及完成情況進行了認真梳理和研究,發現該工程途經寧夏中南部濕陷性黃土地區,13個施工標段中有11個標段橋頭段采用水泥土擠密樁作為濕陷性地基處理方案,不但工程量大、投資大、社會關注度高,而且施工質量對主體工程質量產生重要影響。審計組在確定審計重點時,將工程水泥土擠密樁施工質量作為審計重點,選擇了部分標段進行重點抽查,一方面關注施工單位是否按設計樁長進行施工,另一方面關注水泥含量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審計人員認真學習研究水泥土擠密樁施工工藝、技術要點,為后續核查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二是審核施工資料,對比水泥用量發現問題疑點。一方面審計組重點對施工檢驗批、工程計量、打樁記錄、試驗資料和監理單位抽檢資料進行了審核,資料顯示該標段水泥土擠密樁均按設計要求完成了施工,樁長均達到設計樁長要求,并且施工單位已經按照設計工程量申報了工程計量,建設單位對計量進行了確認并支付工程款。另一方面,審計組通過計算現場實際水泥用量與設計水泥用量的方式查找問題線索。計算發現,某標段設計水泥用量為3057噸,但施工單位提供的水泥出入庫臺賬、過磅單等數據均顯示實際水泥用量為896噸,不足設計用量的三分之一,并且施工單位不能合理解釋實際水泥用量少于設計用量的原因,審計組將此疑點線索作為重點核查方向。
三是借力第三方檢測,鎖定“偷工減料”問題線索。審計組與施工、監理、試驗檢測等單位負責人分別談話后,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最終承認標段內部分水泥土擠密樁未按設計12米樁長要求進行施工,造成水泥用量少于設計用量,但根據其表述該標段實際施工樁長為10-12米,仍無法與少用的水泥量吻合;為進一步核實實際施工樁長,審計組聯系了第三方試驗檢測單位,按照規范要求,選取了一處橋頭處理段,對6根水泥土擠密樁進行鉆芯取樣。經檢測,其中5根實際樁長為7.2-9米,達不到設計要求,不合格率為83%。至此,審計人員最終鎖定該標段水泥土擠密樁存在“偷工減料”的質量問題。審計人員進一步對工程監理、試驗檢測單位進行了延伸,調查發現監理單位與試驗檢測單位履職不到位,與施工單位串通造假、降低工程質量,對施工單位水泥土擠密樁“偷工減料”問題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編輯:李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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