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信托獲裁定取得海螺集團11.54%權益
海螺水泥表示,平安信托與海創公司在06年7月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平安信托將其所持有的安徽荻港海螺水泥49%股權、安徽樅陽海螺水泥49%股權、安徽池州海螺水泥49%股權、安徽銅陵海螺水泥31.86%的股權,轉讓給海創公司,股權轉讓總價款為38.3萬元人民幣(下同)。
07年4月26日,中證監核準海螺向海創公司發行約2.88億股有限售條件A股,作為海螺向海創公司收購該四家公司少數股權的對價,并于07年5月25日完成登記托管,海創公司成為海螺司股東,持約2.88億股。
07年6月18日,平安信托與海創公司簽署《補充協議》,海創公司將股權轉讓款支付給平安信托,同時海創公司每年向平安信托支付股權轉讓款1%作為延期支付補償金。
今年2月19日,平安信托以海創公司未按時支付補償金為由,向蕪湖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要求海創公司將海螺約2.88億股作抵償。
今年7月15日,蕪湖仲裁委員會裁決海創公司以其持有的海螺約2.038億股A股股份作抵償;同時平安信托仍持有海創公司債權計約11.19億元人民幣。
如完成股份過戶,平安信托將持有海螺約11.54%,海創公司仍直接持有海螺8417萬股A股或約4.76%權益。海螺集團繼續是控股股東,持海螺約35.66%權益。海創公司因持有海螺集團49%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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