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儲煤場不得經營出省煤炭
太原市日前要求各級主管部門加強對煤炭儲存、運輸和經銷的管理,儲煤場不得經營出省煤炭。
根據太原市日前下發的通知,儲煤場、煤礦、運輸煤炭企業、工業用戶和企事業單位購買或銷售煤炭,應簽訂煤炭購銷合同;儲煤場不得從沒有煤炭生產許可證的煤礦購買原煤,也不得將運煤業務交給沒有合法證照的運輸企業承擔;儲煤場要向用煤單位和煤炭運輸企業出具正式發票。
通知還要求,用煤單位必須從合法儲煤場或煤礦購買原煤,委托合法運輸企業承擔運煤業務,并出具正式購煤和運費票據,不得與沒有合法執照的儲煤場簽訂購煤合同。選煤廠不得經營原煤,不得為任何單位儲存原煤,不得出售給沒有煤炭經營資格的單位和個人。
(中國水泥網 轉載請注明出處)
編輯:jjz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