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七部委聯合發文規范水泥市場秩序,砌筑水泥或成負面典型
5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工信部、發改委、生態環境部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于提升水泥產品質量規范水泥市場秩序的意見》(下稱“意見”)。這是進入“十四五”以來,針對水泥行業第一份重磅政策,為后面的政策方向和行業發展提供了脈絡導向。
開篇,就提到了近年來水泥行業總體發展良好(對供給側改革成果的肯定),同時,仍存在一定問題,如產能過剩矛盾沒有根本解決,批小建大、假冒偽劣、山寨名牌、工程檢驗報告造假等非法行為擾亂了市場秩序,部分地區存在的產業政策執行不到位、相關單位責任意識不強、監管存在薄弱環節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行業的高質量發展(將推動水泥行業高質量發展落腳于強化水泥市場秩序治理)。何謂強化水泥市場秩序治理呢?意見正文給出了回答,筆者總結如下:
建立產品質量監管體系 砌筑水泥或成負面典型
建立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呼吁相關協會要探索建立水泥及熟料質量可追溯機制,鼓勵各大型骨干企業先行先試,運用數字化、智能化、物聯網等手段,對水泥及熟料從生產到消費市場實施精細化管理,跟蹤、記錄水泥及熟料生產、流通、使用全鏈條質量安全信息。
2021年,將打擊一批違法違規建設、生產銷售和使用行為,強化對水泥行業全面排查治理。2023年底前,水泥市場秩序得到有效治理,假冒偽劣、無證生產、工程檢驗報告造假、環境污染等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2025年底前,企業產能利用率基本回到合理區間,產業智能化、綠色化明顯提升,質量水平和高性能產品供給能力顯著增強。
其中砌筑水泥有可能被樹立為負面教材,近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的2020年流通領域實體店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顯示,有接近1/3的水泥產品為不合格項,多數為砌筑水泥(M32.5)。正如在《32.5水泥借殼續命,粉磨站松了一口氣!》一文中所說,M32.5監管難度加大,生產廠家更易逃脫質量問題責任,應警惕以“取消32.5水泥”為庇護,生產品質更次、標準不一的水泥來弄虛作假的行為,相關監管單位應做好監督管理工作,完善監督渠道,以切實保障產品質量穩定和提升。
提升進口水泥熟料質量監管 迫在眉睫
強化進口水泥檢驗監管。完善進口水泥海關檢驗檢疫要求,強化進口水泥法定檢驗,嚴格按照國家技術規范強制性要求實施檢驗監管。研究推動將進口水泥熟料列入法定檢驗目錄,保障進口水泥及熟料質量安全,促進優質產品進口。
熟料作為生產水泥最重要的半成品,隨著進口量的增大,其質量同樣關乎建筑和人民身命財產安全。據部分粉磨站反應,其購買熟料時通常認準大企業品牌,而各國產品標準不一,進口熟料的質量難有保障,一旦出現質量問題也申訴無門。去年我國進口熟料總量達到3,336.59萬噸,創下歷史新高。今年1-4月,熟料進口量為838萬噸,同比增長32%,今年的進口量有可能會超過去年,預計在未來幾年熟料進口量都會維持在一個較高的水平。提升對進口熟料質量的監管迫在眉睫。
規范市場秩序 加強民用市場執法力度
意見提出要加強質量安全監管,加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尤其是對城鄉結合部、農村建材市場和商店的監督抽查,擴大覆蓋面、增加頻次,對不合格產品和企業要實施跟蹤抽查,重點抽查氯離子、強度、水溶性鉻(Ⅵ)等安全指標。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要依法責令企業停止生產、銷售,并限期整改;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加大執法協同力度。各地有關部門要嚴厲查處無證生產、生產銷售假冒偽劣水泥、工程檢驗報告造假、污染物超標排放、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相關執法查處信息要記入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對企業和企業負責人實施聯合懲戒。
促進散裝水泥流通規范有序發展。合理布局散裝水泥設施,加強散裝水泥物流裝備建設,提高散裝水泥及預拌制品清潔運輸水平。水泥生產企業建有中轉庫的,要嚴格管理,不得混裝其他企業散裝水泥。禁止各類銷售、儲運、運輸企業中轉庫包裝散裝水泥。
近年來我國水泥質量總體良好,尤其是供應大型基建項目、市政工程的水泥砂石等鮮見有嚴重質量問題,而民用市場、熟料質量的監管同樣重要。高質量發展的內涵很豐富,但產品質量永遠是底線,無高質量產品,高質量發展就無從談起。“十四五”期間行業一方面會繼續延續供給側改革的成果,同時市場秩序和產品質量將得到大力提升,進口水泥熟料列入法定檢驗目錄還處于研究推動階段,距離正式政策落地還有很長的路,短期內不會對市場產生很大影響。砌筑水泥則可能成為第一批負面的典型,針對城鄉結合部、農村建材市場執法力度的增強,同樣劍指低標民用市場。
編輯:魏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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