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犍為縣10月1日起禁止現場攪拌并推廣預拌混凝土
通知要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有關機構在辦理施工許可、工程招投標、實施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等時,對使用預拌混凝土的情況要嚴格把關;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必須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凡未經規劃批準的混凝土企業不得向社會供應預拌混凝土;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必須加強質量管理,確?;炷临|量,搞好供應和服務,及時滿足工程建設的需要;進入城區的預拌混凝土及散裝水泥專用車輛,應當保持車身清潔,防止污染城市環境;對在禁止現場攪拌的時間和區域范圍內攪拌混凝土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攪拌,并依照《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四川省散裝水泥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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