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散料運輸車兩個月內必須完成密閉改造
根據《太原市散狀物料密閉運輸管理規定》,6月5日,太原市正式啟動了散狀物料運輸車輛密閉改造行動。未來兩個月內,凡在市區從事煤(焦)炭、礦粉、砂石、建筑渣土、工業廢渣、爐渣、粉煤灰等散狀物料運輸的車輛,必須完成密閉改造。
據統計,目前太原市市區內約有1.7萬輛散狀物料運輸車,這些車輛雖大都采取了篷布苫蓋等措施,但因抑塵效果差,操作隨意性強,不少車輛經常出現超載、苫蓋不嚴等違規現象,致使許多路段揚塵污染日益嚴重,影響市容環境,制約了大氣環境質量的改善。為此,太原市不久前出臺了 《散狀物料密閉運輸管理規定》,并通過公開招標篩選確定了9家具備密閉改造資格的企業。 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散狀物料運輸車輛必須完成密閉改造方可上戶,密閉改造同時將作為車輛年檢的標準之一;對在兩個月限期內未完成密閉改造的車輛,各交警大隊將在路查中依照有關法規,對重型和中型載貨汽車處以200元罰款,對輕型載貨汽車處以100元罰款。市容環衛管理部門,同時可依據《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對不按規定苫蓋、密閉的渣土運輸車輛處以200元罰款;對造成遺撒、泄漏污染路面的,將按污染面積處以每平方米5元的罰款。另外,環保等部門將監督重點工業企業的散狀物料運輸車輛密閉改造情況,對未按規定實施密閉運輸的企業將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并可依法處以5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現有散狀物料運輸車輛,市經委即日起將發放有效期為兩個月的 《延緩證》,但有關車輛必須在限期內到具有資格的企業進行密閉改造。完成改造的車輛可持《密閉改造合格證》,到車管部門變更行駛證。市散狀物料運輸車輛密閉改造辦公室,特公布咨詢服務和舉報電話3331818,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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