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今年12月31日起城區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
今年12月31日起,再在城區工地現場攪拌水泥,造成塵土飛揚,將受到處罰。昨悉,武漢市建委等四個部門聯合發出通知,全市推廣使用商品混凝土,并對城區現場禁止攪拌混凝土和砂漿提出限時表。
武漢市建設、公安、交通、商業部門通知要求,該市7個中心城區、東西湖區以及沌口、東湖、廟山、盤龍城等開發區,從今年12月31日起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從明年12月31日起禁止現場攪拌砂漿。江夏、蔡甸、黃陂、新洲、漢南區等城鎮地區及新洲區陽邏開發區從明年12月31日起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從2007年12月31日起禁止現場攪拌砂漿。
據介紹,發展商品混凝土和商品砂漿是節約國家資源、保護城市環境、確保工程質量及推廣散裝水泥的重要途徑。違反規定者,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責令整改,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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