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發布綠色礦山建設指南(征求意見稿)
為推進全省綠色礦業高質量發展,根據《關于加快建設綠色礦山的實施意見》、《綠色礦山評價指標》、《非金屬礦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范》等9項行業標準,結合省實際,江蘇自然資源廳發布了《江蘇省綠色礦山建設工作指南(2020年修訂)》(征求意見稿)。
《江蘇省綠色礦山建設工作指南(2020年修訂)》(征求意見稿)要求,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建立政府引導、協會支撐、企業主體、社會監督的綠色礦山建設工作體系。創新機制、落實責任、激發活力、強化監管,通過持續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引領和帶動全省礦業轉型升級,構建新時代綠色礦業可持續發展新格局。
綠色礦山建設應貫穿規劃、設計、建設、運營和閉坑全過程。
新建礦山在新立采礦權出讓過程中,出讓機關應對照綠色礦山建設要求和相關標準,在出讓合同中明確開發方式、資源利用、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土地復墾等相關要求及違約責任,礦山企業應按照綠色礦山標準要求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
生產礦山要因地制宜、結合實際加快改造升級,盡快達到綠色礦山建設要求。
加強對綠色礦山企業的常態化監督管理,按自然資源部和省自然資源廳有關要求,定期開展實地抽查,持續提升綠色礦山建設水平。
(一)對已納入全國綠色礦山名錄的礦山及省級綠色礦山,每年開展實地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總數的三分之一(三年內不重復抽取)。省自然資源廳負責全國綠色礦山的抽查工作,設區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省級綠色礦山的抽查工作。對抽查發現不符合要求的,督促礦山企業按要求進行整改。經整改后仍不符合標準的,全國綠色礦山由省自然資源廳上報自然資源部,從名錄系統中除名;省級綠色礦山由設區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上報省自然資源廳,撤銷其省級綠色礦山稱號。
(二)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礦山企業應主動向社會和社區公開綠色礦山建設有關信息,樹立良好企業形象。
(三)省自然資源廳對成效突出的綠色礦山給予通報表揚,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水泥企業綠色礦山改造之路如何才能走的更久更穩?中國水泥網將于2020年12月15-16日在江西南昌舉辦“2020第八屆中國水泥節能環保技術交流大會”,會議以“穩產提效 綠色發展”為主題,屆時會議將針對我國綠色礦山治理現狀、技術路徑等展開深入交流,推動行業綠色高質量發展。
【附件:江蘇省綠色礦山建設指南(2020修訂)征求意見稿.doc】
附件:
【附件:江蘇省綠色礦山建設指南(2020修訂)征求意見稿.doc】
編輯:梁愛光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