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產能不達標企業執行懲罰性電價
為推動落后產能退出、促進產業結構調整,近日,黑龍江省工信委、發改委、財政廳等21個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黑龍江省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實施意見》,以鋼鐵、煤炭、水泥等行業為重點,推動一批能耗、環保、安全、技術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
根據《意見》,黑龍江省將在鋼鐵領域,對400立方米及以下煉鐵高爐(符合《鑄造用生鐵企業認定規范條件》的鑄造高爐除外)、30噸及以下煉鋼轉爐、30噸及以下煉鋼電爐(高合金電弧爐除外)進行排查并予以關停退出。依法全面拆除生產建筑用鋼的工頻爐、中頻爐等裝備。
在煤炭領域,排查并關停退出一批煤礦企業,包括:不符合煤炭產業政策、資源枯竭、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產能小于30萬噸/年且發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煤礦,產能小于15萬噸/年及以下且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煤礦等。
對鋼鐵、水泥等行業能耗、電耗達不到強制性標準的產能等,執行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懲罰性電價和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等差別化能源資源價格。產能退出后的劃撥用地,可依法轉讓或由地方政府收回。對未按期完成落后產能退出的企業,在土地供應等方面實施聯合懲戒和信用約束。
編輯:葉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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