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重點行業錯峰4個月 水泥企業有哪些?
11月13日,《淄博市人民政府關于水泥磚瓦窯行業承擔保民生任務企業冬季錯峰生產事項的批復》(下稱《批復》)公布,5家企業相關生產線不納入錯峰生產,4家企業納入錯峰生產并按規定實施停產。
《批復》顯示,5家企業相關生產線不納入錯峰生產,分別為:山東山鋁環境新材料有限公司,1#窯(2500噸/日)和2#窯(5000噸/日)干法水泥生產線,協同處置市政污泥;淄博魯中水泥有限公司,干法水泥生產線(4500噸/日),協同處置危險廢物和市政污泥;淄博山水水泥有限公司,2#窯(5000噸/日)干法水泥生產線,冬季承擔淄川區嶺子鎮集中供暖任務,供熱面積18萬平方米;沂源寶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條隧道窯(3000萬塊/年),協同處置沂源縣市政污泥;沂源華鑫建材有限公司,1條隧道窯(3000萬塊/年),協同處置沂源縣市政污泥。
以上企業的相關生產線,應嚴格按照環評審批及驗收生產負荷要求進行生產,并按照規定承擔相應的保民生任務,不得私自擴大產能。實際檢查中如發現未按規定承擔保民生任務,或超負荷生產,或上報材料中弄虛作假的,自發現之日起,立即實施停產,并按冬季錯峰生產要求,延長停產時間,從停產之日起,至少連續停產120天。有關區縣政府要對以上企業開展不定期檢查,督促企業落實相關要求。
同時,對以下4家企業納入錯峰生產并按規定實施停產:山東東華水泥有限公司和淄博市淄川區寶山水泥廠,目前,2家企業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廢棄物項目尚未取得環評審批意見,應納入停產企業名單。淄博雙鳳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和山東祥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家企業為粉磨站企業,根據國家、省有關要求,粉磨站企業不承擔保民生任務,且企業均未取得相關環評審批意見,應納入停產企業名單。
記者了解到,根據此前公布的《淄博市2017年度工業企業冬季錯峰生產調控措施實施方案》,重點行業錯峰生產調控實施時間為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共4個月。其中,焦化行業限產時間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共6個月。
哪些行業實施錯峰生產?
鋼鐵:淄博市所有鋼鐵企業全市所有鋼鐵企業(含燒結、球團、煉鐵、煉鋼等工序)應根據省環保廳環評備案要求時限,完成周邊村莊搬遷任務,未按要求完成的,自規定時限起停產。完成搬遷任務的,冬季采暖季限產50%,限產或停產產能以高爐生產能力計,采用企業實際用電量核實。
焦化:淄博市焦化行業自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出焦時間延長至48小時以上。
鑄造:淄博市鑄造行業鑄造行業:除電爐、天然氣爐外,其他鑄造企業實施停產。
建材:淄博市建材行業建材行業:水泥(含粉磨站)、磚瓦窯、陶瓷(不含以電、天然氣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電、天然氣為燃料)、巖棉(不含電爐)、石膏板等建材行業企業,采暖季全部實施停產。水泥等行業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和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除外。
有色:淄博市有色行業氧化鋁行業企業(僅限利用鋁土礦生產氧化鋁企業,不含氧化鋁新材料和氧化鋁球等行業)限產30%,以生產線計。有熔鑄工序的有色再生行業企業限產50%。
炭素:淄博市炭素企業炭素企業全部停產。
醫藥:淄博市醫藥企業涉及原料藥生產的醫藥企業VOCs排放工序實施停產。
農藥:淄博市農藥企業涉及生產過程中使用有機溶劑的農藥企業VOCs排放工序實施停產。除上述行業外,其他行業企業中,未按照廳發〔2017〕32號文件要求完成揮發性有機物(VOCs)和無組織排放治理任務的,或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納入冬季錯峰生產。國家、省相關實施方案中有更嚴格要求的,從嚴執行。重點企業實施錯峰運輸,鋼鐵、焦化、電力、化工、水泥、礦山開采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實施錯峰運輸。各企業要在運輸車輛進出廠區的門口安裝門禁系統和視頻監控,安排專人每日統計進出廠區車次數量。各區縣要制定“一企一策”巡查監管方案,明確重點運輸企業的監管方式。
編輯:祝嫣然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