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將進一步推動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評價試點工作
廣州、深圳、珠海、佛山和東莞市散裝水泥主管機構,省預拌混凝土行業協會、各試點評價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推廣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和管理技術,貫徹落實廣東省高性能混凝土推廣應用試點工作的目標,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于2017年6月7日下發了《關于開展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評價試點工作的通知》(粵建散函〔2017〕1540號,以下簡稱《試點通知》)。根據《試點通知》要求,省散辦下發了《廣東省散裝水泥管理辦公室關于開展2017年度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評價試點申報和評價工作的通知》(粵散辦〔2017〕12號,以下簡稱《評價通知》),對試點工作的實施做出了全面安排,并于 9月27日召開了省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評價試點工作會議,為按時、保質完成廣東省2017年度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評價試點工作(以下簡稱“評價試點工作”)任務,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現將進一步推動評價試點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試點城市和試點企業所在地市的散裝水泥主管機構要高度重視,組織、督促指導條件成熟的試點企業率先進行申報、評價,以點帶面,確保評價試點工作盡早開展。各市應在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評價試點工作。珠海市因受臺風影響,企業遭受較大損失,試點評價工作可酌情延長到11月底前完成。
二、各評價機構應按照《試點通知》要求,迅速組織評審專家按《評價通知》規定的程序及要求進行試點評價,應處理好試點評價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的關系,及時組織現場核查,全力保障評價試點工作順利完成。
三、各試點企業要按照《試點通知》要求,積極推廣應用混凝土綠色生產和管理技術,按照《評價通知》及國家行業和省地方標準做好企業自查,在上述時限前向評價機構申報混凝土綠色生產試點評價。開展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情況應及時向省散辦及當地散裝水泥主管機構、相關行業協會反饋。
四、各試點城市和試點企業所在地市的散裝水泥主管機構、各評價機構應及時收集試點評價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情況,作好記錄并反饋。省混凝土行業協會及各地相關行業協會應多了解申報企業在評價試點工作中的遇到的問題,及時提供技術支持,予以指導解決。廣東省散裝水泥管理辦公室擬于10月下旬召開評價試點工作中期會議,了解各市評價試點工作進度,研究解決相關問題。會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各試點城市和試點企業所在地市的散裝水泥主管機構、各評價機構于11月30日前將評價試點工作總結報送廣東省散裝水泥管理辦公室,珠海市于12月15日前報送。
廣東省散裝水泥管理辦公室
2017年10月12日
編輯:徐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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