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存在相關問題企業要受罰整改 有關職能部門同樣要整改
2017年2月,環境保護部、質檢總局會同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安全監管總局組成8個督查組,赴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對水泥、玻璃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進行了專項督查。督查期間,共現場核查水泥企業224家、平板玻璃企業66家。發現全國仍有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藝和設備的水泥熟料企業19家,產能433萬噸;水泥粉磨企業70家,產能2058.7萬噸。占現場核查水泥企業39.7%。通報16家水泥企業存在相關問題,占現場核查水泥企業7.1%。有兩家水泥企業在項目建設前是否按規定落實產能置換指標認定問題需要進一步調查核實。
將16家企業存在的相關問題整理如下表所示:
注:此外,還存在有山西、廣西部分水泥生產企業未取得生產許可證非法生產。
存在問題最多的是污染物超標排放,包括無組織排放,約占問題數的一半。令人不可思議的居然還有占三成五的企業存在生產線未建(安裝)環保設施問題。這要引起業內高度重視。這些企業無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未安裝環保設施,肆意排放污染物,讓這部分該由企業承擔的成本轉嫁到社會,以此來提高所謂“競爭力”,掙黑心錢,其違法行為也有礙于企業間公平競爭。對此類違法行為必須嚴懲,使出組合拳,狠狠提高其違法成本,使其再也不想、再也不敢違法。
與此同時不禁要問,企業未安裝環保設施,當地環保部門是怎么監管的。這些企業按原環保相關規定,環保設施是要經過環保部門驗收才能進入生產階段,這究竟是咋回事?通報所總結在督查發現存在的主要問題中提到了部分地區職能部門監管存在薄弱環節。事實上這些監管薄弱環節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企業敢于去違法的氣焰。通報已要求,對落后產能裝備和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加大公開曝光力度,形成“零容忍”震懾態勢。對工作中存在監管不到位、查處不及時、執行推動不力的地方,要嚴肅追責問責,確保去產能工作落到實處。
通報明確要求,各省主管部門于2017年9月15日前,將本次督查發現具體問題的處理處罰情況和整改落實情況上報國家有關部委。這里所指的具體問題的處理處罰情況和整改落實情況應該不只是針對存在問題的水泥企業,同樣也包括存在具體問題企業所在地職能部門存在在工作中監管不到位、查處不及時、執行推動不力問題的處理情況和整改落實情況。待下次在公布處理情況和整改落實情況時,企業整改情況是必須的、有關職能部門整改情況也應是不可缺失的。
編輯:祝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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