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水泥爐窯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將縮減至國家標準的一半
近日,江蘇省環保廳發布《關于征求江蘇省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文中就《標準征求意見稿》和《編制說明》征求包括環境保護部辦公廳等64家各廳局、企業等在內的意見。
據了解,水泥窯屬于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業爐窯。《標準征求意見稿》指出,江蘇的新建工業爐窯自標準實施之日起開始執行粉塵排放30mg/m3、二氧化硫200g/m3、氮氧化物200g/m3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現有工業爐窯自2019年8月1日前起開始執行。
國家現行的《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4915-2013)規定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分別為粉塵排放30mg/m3、二氧化硫200g/m3、氮氧化物400g/m3,江蘇即將執行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將縮減為國家標準的一半。
圖為江蘇征求意見稿中的排放限值
征求意見稿原文如下:
關于征求江蘇省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我廳制定了江蘇省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現將標準征求意見稿和編制說明印送你們,請研究提出意見。于5月12日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省環保廳科技標準處或標準編制單位。
附件:1.征求意見單位名單
江蘇省環境保護廳
2017年4月7日
編輯:祝嫣然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