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寧夏裝配式建筑未來九年發展將如何發展?
近日,寧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意見》要求從2017年起,寧夏各級人民政府投資的總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以上的學校、醫院、養老等公益性建筑項目,單體建筑面積超過10000平方米的機場、車站、機關辦公樓等公共建筑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優先采用裝配式方式建造。社會投資的總建筑面積超過50000平方米的住宅小區、總建筑面積(或單體)超過10000平方米的新建商業、辦公等建設項目,應因地制宜推行裝配式建造方式。
到2020年,寧夏全區基本形成適應裝配式建筑發展的政策和技術保障體系,裝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10%。在現有基礎上建成5個以上自治區級建筑產業化生產基地,創建2個國家建筑產業化生產基地,培育3家以上集設計、生產、施工為一體的工程總承包企業,或形成一批以優勢企業為核心,涵蓋全產業鏈的裝配式建筑產業集群。
到2025年,基本建立裝配式建筑產業制造、物流配送、設計施工、信息管理和技術培訓產業鏈,滿足全區裝配式建筑的市場需求,形成一批具有較強綜合實力的企業和產業體系,全區裝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25%。建成8個以上自治區級建筑產業化生產基地,創建3個以上國家建筑產業化生產基地,培育5個以上具有現代裝配建造水平的工程總承包企業或產業聯盟,形成6個以上與之相適應的設計、施工、部品部件規模化專業生產企業。
《意見》批出要分區域實施目標:
1、重點推進地區
寧東能源化工基地、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賀蘭縣、永寧縣、靈武市、銀川市濱河新區。2017年,裝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5%以上;2020年達到15%以上;2025年達到30%以上。
2、積極推進地區
大武口區、惠農區、平羅縣、利通區、青銅峽市、原州區、沙坡頭區、中寧縣。2017年,積極開展裝配式建筑工程試點示范,開工建設3個以上示范項目;2020年,裝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10%以上;2025年達到25%以上。
3、鼓勵推進地區
鹽池縣、同心縣、紅寺堡區、西吉縣、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海原縣。2017年,編制完成裝配式建筑發展規劃,明確發展目標和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政策措施;2018年,積極開展裝配式建筑工程試點示范,開工建設3個以上示范項目;2020年,裝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5%以上;2025年達到20%。
《意見》還指出,寧夏裝配式建筑發展重點將圍繞健全標準規范體系健全標準規范體系;全面提升裝配式建筑設計、生產、施工能力;提高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水平;培育市場主體;創新建設管理模式;加大財政支持;加強用地保障;強化金融服務等方面展開。
編輯:鞠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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