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被公眾舉報滋味不好受
10月27日環保部通報9月辦結公眾舉報情況,共辦結公眾舉報52件,其中有2家水泥企業“上榜”, 廣西欽州市靈山縣文巖水泥總公司粉塵污染被縣環保局責令立即停止生產,在電收塵設備等污染防治設施修復以前不得恢復生產。安徽淮北市淮北礦業相山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粉塵污染和噪聲污染被市環保局責令該公司制定整改方案,進行治理。
環保部通報中稱,各地環保部門對公眾反映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了處理,通過責令涉事企業限期整改、停產治理、處以罰款、補辦環評手續、現場糾正、取締關閉等多種措施,及時處理污染問題。剛有主流媒體報道湖南一水泥企業因未及時更換除塵袋,導致包裝排放口顆粒物超標排放,污染周圍環境,被縣環保局責令整改,并判處10萬元罰款的案例。這兩家水泥企業是否被處罰款,在查處情況中沒有說明,估計十有八九被處罰款。
本并不復雜的事,非要整得讓人一楞一愣的。電收塵設備發生故障,安排檢修就是了,難道“三同時”還要環保部門專門提醒!熟料庫庫頂排風機噪聲問題如是設計問題找設計單位,如是管理問題由設備管理部門解決,非要環保部門責令進行治理才動手!原材料卸車本是很規范的作業,在今年施行的新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法》就有明確規定,裝卸物料應當采取密閉或者噴淋等方式防治揚塵污染。在棚內卸車防治揚塵污染是必須的,怎么還好意思要環保部門作為查處意見責令企業要嚴格執行在原材料棚內卸車程序!使用粉煤灰本是利用生產過程協同資源化處理廢棄物,實現廢棄物的無害化處置并資源化的處理大好事,但不能由此產生二次污染,致使水泥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保護環境的良好形象大大打了折扣。
企業如被公眾舉報,經環保部門查實并處罰,除了給企業在經濟上帶來損失外,對企業的自身形象也將造成一定的傷害。按《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規定,被行政處罰與行政命令、有群眾投訴、被媒體曝光都是企業環境信用評價中的扣分項,對企業的環境信用造成一定的影響。因環保違法行為被公眾舉報,滋味又苦又澀,決不會好受!
編輯:何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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