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新版《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促進水泥窯協同處置垃圾焚燒飛灰推廣
2008年6月,環保部、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了2008版《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在該《名錄》中,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列為危險廢物,危險特性被定為毒性。
近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16版)由環保部聯合國家發改委、公安部向社會發布,新修訂《名錄》將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新版《名錄》修訂調整了危險廢物名錄,但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同原版沒變化,列為危險廢物。新版《名錄》還增加了《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
環保部有關負責人對《名錄》修訂增加《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一事進行了詳細解讀。解讀稱,危險廢物豁免管理可以減少危險廢物管理過程中的總體環境風險,提高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效率。本次修訂在總結現有標準和特定危險廢物環境風險研究的基礎上,新增了《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列入豁免管理清單的廢物共16種/類,在所列的豁免環節,且滿足相應的豁免條件時,可以按照豁免內容的規定實行豁免管理。
解讀指出,《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僅豁免了危險廢物特定環節的部分管理要求,并沒有豁免其危險廢物的屬性。在豁免內容中,屬危險廢物的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在處置環節,在滿足《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GB30485-2013)進入水泥窯協同處置條件下,水泥窯協同處置過程不按危險廢物管理,即水泥企業不需要持有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
解讀還明確,《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在豁免環節的前后環節,仍應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且在豁免環節內,可以豁免的內容也僅限于滿足所列條件下的列明的內容,其他危險廢物或者不滿足豁免條件的此類危險廢物的管理仍需執行危險廢物管理的要求。
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已有成功應用實例。去年6月10日,北京金隅琉璃河水泥有限公司建成的國內首條垃圾焚燒飛灰處置線正式通過北京市環保驗收。在相關報道中指出,飛灰是指在城市垃圾焚燒發電廠煙氣凈化系統收集而得的殘余物,被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目前主要送垃圾填埋場。
隨著排放量的增加,填埋場壓力劇增,加之填埋場使用壽命有限,飛灰中的重金屬污染又長達百年,長期積存將帶來巨大隱患,無害化處置和資源化利用才是飛灰處置的唯一出路。水泥回轉窯具有溫度高、窯內氣體湍流強烈,且具有堿性氣氛等特點,飛灰經適當預處理后,作為水泥原料加入回轉窯,可以徹底分解二噁英,并將重金屬元素固化在熟料之中,生成穩定的鹽類礦物,避免再次污染,是飛灰無害化處置和資源化利用的最佳選擇。
飛灰處置示范線包括飛灰水洗、烘干預處理系統、污水處理系統及配套設施。琉璃河水泥有限公司嚴格按照環評批復要求,在飛灰儲運、輸送、預處理均采取密閉措施,廢氣集中收集處理后達標排放,水泥窯廢氣實施脫硝治理,排水實施雨污分離,飛灰清洗廢水經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重復回用,固體危險廢棄物按規定收集、儲存并全部進入水泥窯高溫煅燒處置。同時新建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檢測設備,各項環保設施及排放符合北京市環保局驗收要求。至驗收時,飛灰處置線運轉正常,隨窯運轉率達100%。
琉璃河水泥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窯協調處置垃圾焚燒飛灰項目填補了國內飛灰處置領域技術空白,先后取得兩項國家發明專利和一項實用新型專利。項目榮獲“中國工業大獎表彰獎”、“北京市科技進步獎”、“中國建材聯合會技術革新一等獎”、“第六屆海峽兩岸職工創新成果展覽會金獎”、“第八屆北京發明創新大賽金獎”等獎項、榮譽。隨著飛灰處置線運轉率的提升和項目環保驗收的通過,為垃圾焚燒飛灰處置技術在全國、乃至全世界推廣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垃圾焚燒飛灰始于2008年版《名錄》下發后。經過這幾年的發展,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已成為環保產業處置危險廢物不可或缺方式之一,在處置垃圾焚燒飛灰危險廢物方面有其獨特的優勢。新版《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與時俱進,從管理上基于有限的監管能力與復雜的廢物性質之間的矛盾,制定了《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對部分危險廢物在環境風險較小的管理環節實行豁免管理,完善了危險廢物分級分類管理體系。從內容上納入了新興起的利用水泥窯協調處置垃圾焚燒飛灰方式。
早有專家指出,(水泥企業遍在性特點使)水泥生產協同處理焚燒飛灰可以因地制宜,就地處理利用,避免(焚燒飛灰)長途運輸的高額運輸費用以及可能引起的二次污染。因此,這種技術在我國具有較大優勢,是將來我國焚燒飛灰處理技術的重要發展方向之一?!秶椅kU廢物名錄》修訂施行,在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垃圾焚燒飛灰工作上,使環保部門在監督執法時,有法可依,界線明確。使水泥企業在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工作中,有應遵循規定,應怎樣去做也十分明確。真正做到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去年4月,工信部等六部委下發《關于開展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試點工作的通知》,開展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試點工作要為“十三五”科學推進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奠定基礎。但水泥窯直接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僅占處置生活垃圾量的一小部分。其他焚燒處置則是大頭,其產生的飛灰量實實不小,且其作為危險廢物的處置也不是什么易事。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垃圾焚燒飛灰可以因地制宜,就地處理利用,避免長途運輸的高額運輸費用以及可能引起的二次污染。預料此次《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修訂施行將有助于促進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垃圾焚燒飛灰方式的推廣和應用。
編輯:馬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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