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建委員會關于發布北京市地方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的通知
京建發〔2016〕56號
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各集團、總公司,各有關單位:
根據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印發2014年北京市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的通知》(京質監標發〔2014〕36號)的要求,由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促進中心、北京建筑技術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主編的《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已經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批準,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共同發布,編號為DB11/T 825-2015,代替《綠色建筑評價標準》DB11/T 825-2011,自2016年4月1日起實施。凡在2016年4月1日后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民用建筑項目申報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需按照本標準進行評審。
該標準由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共同負責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促進中心負責解釋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6年2月19日
編輯:鞠麗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