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于2015年 8月 28日通過郵件和電話的形式發出會議通知,并于 2015年 9月 6日下午以通訊的方式召開。會議應到監事 5人,實到 5人。會議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彭清宇先生主持。
會議經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與拉法基云南 15家公司簽訂運營支持服務協議之關聯交易的議案(表決結果:同意 5票,反對 0票,棄權 0票)。經對《關于公司與拉法基云南 15家公司簽訂運營支持服務協議之關聯交易的議案》審核,監事會發表意見如下:公司董事會在審議公司上述關聯交易事項時,審議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本次與拉法基瑞安(紅河)水泥有限公司等 15家公司簽訂運營支持服務協議,目的是盡可能避免公司與拉法基云南工廠之間可能產生的同業競爭。同時,運用公司在水泥業務上的經營和管理經驗為拉法基云南工廠提供運營支持服務,既可以為公司帶來一定的收益,也可以提高公司在云南區域的市場競爭力,維護了公司所有股東的利益。據此,監事會同意公司上述關聯交易事項。
特此公告。
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5年 9月 8日
編輯:來飛翔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