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新環保法實施在即 水泥企業粉塵治理要抓緊
從安徽省水泥制造企業粉塵危害治理工作示范現場觀摩會的消息(《安徽省水泥制造企業粉塵危害治理工作示范現場觀摩會在淮南海螺召開》)中看到,海螺水泥股份公司總經理助理李群峰在會上介紹,截止2014年10月份,海螺水泥各子公司的袋裝、裝車環節均實施了綜合防塵工程治理,防塵治理效果完全達到了國家安監總局的要求,得到了各省、市的各級地方安全管理部門的認可,有多個省市的安監局組織在地方所屬的海螺水泥子公司召開現場觀摩會,推廣海螺經驗,并將海螺作為地方行業改進的標桿。安徽省安監局汪黎明副局長則在講話中對海螺水泥在包裝、裝車粉塵危害治理方面取得的成績給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認為海螺水泥在包裝裝車粉塵治理方面取得的效果達到了示范企業標準,體現了大企業的社會責任,要求海螺水泥股份公司持續做好改進,繼續發揮引領行業的示范作用。
回過頭再學習2013年11月14日國家安全監督管理總局以安監總安健【2013】112號下發《關于加強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業粉塵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文件。《通知》要求水泥制造企業必須著重對包裝和裝車環節進行綜合防塵工程治理:
一是加大對包裝機技術改造力度,必須采用不漏灰、不插袋不出灰、掉袋自動停止灌裝出灰的包裝機;
二是參照《水泥生產防塵技術規程(GB/T16911)》,科學設計、改造包裝機和裝車機的除塵系統,優先采用袋式除塵器,包裝機底部、接包機、正包機、清包機、裝車機、輸送皮帶轉接處必須設置密閉除塵裝置,并確保除塵風量;包裝機周圍必須安裝圍檔,提高除塵系統效率;裝車機應當符合《袋裝水泥裝車機(JC/T2048)》;
三是必須使用符合《水泥包裝袋(GB9774)》要求的包裝袋,減少因包裝袋噴灰、破袋導致的粉塵逸散;
四是新建水泥制造項目要優先采用無人全自動包裝機,降低粉塵危害。
《通知》在治理工作時間安排上要求:
從2013年11月份開始,各地區要用一年左右時間,集中開展專項治理。各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業應加大資金投入,認真進行技術改造,凡達不到要求的,要責令限期改正;
到2014年5月底沒有達到上述防塵工程治理要求且粉塵濃度超標的,一律責令停止產生粉塵危害的作業;
到2014年10月底仍達不到要求的,要提請地方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治理最終的紅線是2014年10月底。難怪李助理底氣十足表態,截止2014年10月份,海螺水泥各子公司的袋裝、裝車環節均實施了綜合防塵工程治理,防塵治理效果完全達到了國家安監總局的要求,得到了各省、市的各級地方安全管理部門的認可。
一年左右時間集中開展專項治理。《通知》雖給了2014年10月底達到治理要求的期限,不過在要求中又有一年左右時間界線,似還有“空子”可鉆。即便這樣,“右”一般總不可能超過半年。而從會上情況看,安徽省內各地市安監局分管負責人結合現場觀摩和察看資料情況發表了意見和體會,淮南海螺開展包裝粉塵危害治理工作成效較好,走在了省內其他企業的前列,樹立了很好的榜樣,經驗值得學習借鑒。也就是今年10月底前做到所有水泥企業達到防塵工程治理要求無望已成鐵定事實。而明年7月1日起現有水泥企業要執行2013版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到時再沒達到治理要求,且超過按新標準更嚴的顆粒物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將按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訂《環境保護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責令其采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還未達到水泥企業粉塵危害治理工作要求的水泥企業應抓緊了!
編輯:周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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