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關注行業轉型熱點 期盼出臺含金政策
自發改委環資[2014]884號《關于促進生產過程協同資源化處理城市及產業廢棄物工作的意見》公布后,行業界歡呼雀躍。可現在的表現是:說起激動,走路搖動,回廠難動。行業內有識之士認為:利用水泥窯生產過程協同資源化處理城市及產業廢棄物是一個系統工程,它需要政府主導、政策支撐,社會參與。現在是口號宣傳、標語政策多,含金政策少且根本不落實,地方政府、企業和其他投資者怎么有積極性?為貫徹落實發改委環資[2014]884號精神,期盼國家出臺含金政策已成為關注行業轉型熱點。
筆者在長期調研,查閱資料的基礎上,現就水泥企業自籌資金建設,國家支持鼓勵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公共污水(污泥)和公共垃圾(生活垃圾)項目的有關政策的建議如下:
一、期盼國家重申落實現有政策,不落實要問責
1、貫徹落實好投融資政策
根據發改環資[2010]801號,即《關于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投融資政策措施意見的通知》精神,凡企業自籌資金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公共污水(污泥)和公共垃圾(生活垃圾)的建設項目,應視為國家或當地發展循環經濟的重大項目,且應明確采用直接投資、資金補助或貼息貸款標準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全國唯有貴州省推行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實施方案已明確)。
2、貫徹落實企業資源綜合利用所得稅優惠政策
根據財稅[2009]166號《關于公布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的通知》的規定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章第八十八條規定的精神: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全國唯有貴州省推行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實施方案已明確)。
3、貫徹落實水泥企業利用余熱自備電廠收費政策
根據國辦發[2006]77號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差別電價政策意見的通知》的精神,水泥企業利用余熱自備電廠自發用電量應免繳:農網還貸資金每千瓦時0.02元,三峽工程建設基金每千瓦時0.007元,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每千瓦時0.0088元,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每千瓦時0.022元。
二、期盼國家出臺含金新政策,調動各方參與積極性
兩類企業都做利國惠民事,享受兩種政策,水泥企業呼喚公平
1、燃煤火電廠與新干法水泥廠治理大氣污染國家政策對比
2、垃圾發電廠與新型干法水泥廠協同處置公共垃圾國家政策對比
綜上所述:支持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公共污泥和公共垃圾的新政策:凡自籌資金建設處理100t/d城鎮污泥(含水率80%),及處理原生態垃圾200t/d及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企業:
①企業生產耗電量免繳或減半繳納農網還貸基金、庫區移民基金和公用事業附加費加價等6項;
②政 府補貼噸污泥、噸垃圾處置費不低于150元。
筆者發表一家之言,僅供同仁和決策者參考。
編輯:何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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