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水泥產業政策制修訂原則的思考
今年5月,中央領導同志在河南考察時強調,我國發展仍處于重要戰略機遇期,我們要增強信心,從當前我國經濟發展的階段性特征出發,適應新常態,保持戰略上的平常心態和戰術上的進取心。
“新常態”,意指在宏觀經濟領域被用于形容危機之后經濟恢復的緩慢而痛苦的過程。在當前形勢下,水泥工業應該如何打造“新狀態”,適應“新常態”經濟社會發展的新需要?
“十二五”以來,我國水泥工業快速發展,取得了很大成績,但仍面臨許多新問題新課題迫切需要解決。筆者針對當前水泥產業政策制修訂工作進行了思考,與業內人士共同探討,以進一步厘清發展思路,促進水泥工業持續健康發展。
制(修)訂產業政策的基本原則
我國水泥生產技術、裝備及實物質量均達到了國際先進水平。但現行產業政策、評價體系的科學性和系統性亟待完善提高。
其突出問題是:以設備規格、類型、規模大小和生產工藝作為評價水泥企業先進與否、淘汰的前置條件甚至是唯一條件;產業政策的連貫性和可操作性不強,有些政策要求相關政府部門之間存在前后矛盾甚至嚴重對立的情況。如某一年兩部門對同一設備規格要求截然相反。再如,有關規范與產業政策具體要求或指定設備類型。如采用電收塵其粉塵排放濃度完全能達標,而人為限制不準采用,顯然有失公平與科學的原則。海螺水泥就遇到這個問題并強烈呼吁盡快解決。該公司長期使用電收塵,經環保部門檢測,其粉塵排放濃度僅為每標立方米10毫克左右,遠低于國家30毫克的排放標準。由于規定只能采用布袋收塵,從而嚴重制約了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項目的推廣實施,直接造成相關項目全部擱置。
科學、客觀且可操作的產業技術政策應從能耗、環保(含減排)、質量、安全等方面制訂。國際標準、技術法規和WTO規則的制修訂與國內外科學技術實踐也是如此,以某種工藝、規格大小劃定是否先進及落后是違背科學規律的,將會導致不公平競爭,甚至觸犯相關法律。企業的優勝劣汰只能由市場而不是由規模、設備類型與大小來決定。如湖南省不少縣市總人口僅20萬左右,由于經濟欠發達,年水泥消費量20萬噸左右;某粉磨企業Ф2.6m管磨機配高效選粉機,其噸水泥可比電耗能完全達到標準限額要求,本是較經濟實用的合理配置。但政策要求須更換成大于Ф3m磨機且要增配輥壓機,一般常選Ф3.2m磨機。總體分析反而增加了能耗及排放,更換的磨機、輥壓機所需鋼鐵及加工要耗能,實際生產由于運轉率低,又會增加電耗及其他成本;改造后節能量遠不及總體新增能耗及投入費用。
落后的立窯、Ф3m以下磨機比例很低了,通過市場機制與質量、環保等監管措施,能夠實現優勝劣汰,與效率低下的日產1500噸以下干法生產線等落后產能會淘汰岀局,無需過分擔憂。改造一臺水泥磨機如還須經省級人民政府或國家投資管理部門審批,且不說很難操作甚至可以說不可操作,與中央的方針政策也不相符。
眾多專家指岀:有些不當的政府管制、干預導致市場扭曲、風險加大,再用行政手段去治理,結果使市場機制更加扭曲。政府及有關部門部分職能不清、角色定位不準,政府要減少乃至退出直接配置資源的做法,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強化市場監督功能,防止濫用市場權力和侵占弱者利益。最近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呼呼:格力電器并不需要產業政策的支持,只需要政府完善與維護公平競爭的環境。隨著我國法制與監管體系的建立健全,調整產業結構乃至產品結構,必須相信且強化市場的矯正與調整、修復功能和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市場與用戶非常精明,用戶最終會去選擇質量、信用、服務好及性價比高的產品或工藝裝備,用戶為確保自身利益,會重點考慮質量、環保、能耗等指標的驗收。
科學規范統計水泥產能、產量及產能過剩
如何科學規范地統計與劃分熟料、水泥產能及產量和產能過剩,目前仍很混亂,存在種種亂象,很不規范統一。如目前有些地方(省、市、縣)或部門將匯總的水泥粉磨能力作為本地水泥產能上報。筆者接過一咨詢電話,令人非常不解的是,該地匯總統計水泥產能時,對立窯廠改粉磨站后,將未拆除的生料磨及改用制備混合材粉或礦粉的磨機生產能力一并匯總作為水泥產能上報。有位綜合部門領導問得形象且深刻:沒有熟料哪來水泥?
從實際情況分析,目前甚至對新型干法生產線熟料與水泥產能計算方法仍沒明確統一。如核算日產5000噸線年熟料生產能力或設計能力時,有的用5000乘運轉天數300或310或320,不少再乘1.2或1.1系數,理由是新型干法線達產、超產能力強。至于各地計算匯總水泥產能更亂,焦點是1噸熟料生產多少水泥即換算因子或系數的確定,取值從1.3至2.0差別很大。有一綜合部門處長寫材料,從網上查得1噸熟料可生產3噸水泥!筆者建議按以下口徑或方法統計,現以某省舉例。運行時間按310天計但不再乘1.1或1.2超產系數,早期2500噸熟料生產線按日產2500噸設計能力計,后(近)期2500線按日產3000噸計算,匯總該省已投產及在建新型干法熟料產能為7157萬噸/年。該省52.5、42.5及32.5水泥分別占比2.0%、33.0%和65.0%,干法線1噸52.5、42.5水泥所耗熟料分別按0.95、0.80噸計,1噸32.5水泥平均耗熟料按0.63計(實際上像華新、海螺等質量定位較高或受混合材限制的企業在0.7左右),粉磨站1噸32.5水泥平均耗熟料按0.55計(依據該省混合材資源等狀況,若熟料用量平均小于0.55,28天強度很可能沒有富裕或不達標),其中粉磨站生產的32.5水泥按偏高統計約占20%,干法廠生產的32.5約占80%,故其1噸32.5水泥平均耗熟料約0.614。則該省1噸水泥平均耗熟料0.614×0.65+0.80×0.33+0.95×0.02=0.6821,即1噸熟料平均生產1.466噸水泥。以各標號平均所占比例計,匯總換算的水泥產能為7157×1.466=10492萬噸/年,可比水泥產能須考慮下述換算系數即折算成42.5水泥生產能力則為8946萬噸/年。
水泥產能過剩是熟料產能過剩,與現行產品標準及所設品種、等級、各品種實際份額沒有任何關聯。在熟料產量一定或產能過剩的情況下,其粉磨加工各級別水泥比例由市場需求決定。況且水泥是半成品,商混站與施工方使用42.5水泥配制C40(含)以下砼都摻大量粉煤灰、礦粉、石灰石粉等摻合料,如42.5水泥配制使用量最大的C30砼一般摻140kg左右摻合料,以降低成本、改善砼施工性能和滿足工程質量要求。因此,使用水泥產品生產能力或粉磨能力作為統計水泥產能指標是不規范、不科學的。
建議有關部門盡快完善并制訂統一的有關指標或數據統計口徑、計算方法。水泥企業生產能力按窯系統熟料綜合生產能力計,實際上很多部門及水泥企業早已是按此統計上報產能了。統計水泥產量引入修正值,按可比產量統計匯總,建議42.5通用水泥修正值取1,52.5通用水泥取1.15,32.5級水泥取0.85(華新集團目前都是按上述修正值統計考核各成員企業水泥產量)或0.80,42.5中、低熱硅酸鹽水泥修正值分別取1.2和1.30,32.5、42.5白色硅酸鹽水泥修正值分別取1.6和1.75,硫(鐵)鋁酸鹽水泥取2.0,其他特種水泥品種經測算后分別確定修正值。水泥產量修正值早在上世紀80年代末原國家建材局曾發文在部分領域釆用過。
編輯:何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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