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進水泥回轉窯處置和利用廢棄物技術應用發展
我國人口眾多,能源資源相對不足,人均擁有量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由于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和城鎮化加快發展階段,能源消耗較強,消費規模不斷擴大,尤其是經濟粗放型增長方式沒有的得到根本改變,進一步加劇了能源供求矛盾和環境污染狀況。“十五”期間國內生產總值平均每年增長9.5%,而能源消耗總量“十五”期間平均每年增長9.9%,能源消耗的增長高于國民經濟的增長速度。能源和環境問題已經成為制約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問題。根據全國人大通過的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提出了到2010末年我國單位國民經濟產值的能耗要比2005年末降低20%以及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的兩個約束性指標。
建材工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原材料工業,同時也是耗能大戶。在我國各工業部門能耗總量位居第三位。在建材工業的各主要產業中,水泥工業是第一耗能大戶,其能源消耗總量約占建材工業耗能總量的60%左右。因此,如何減少水泥工業能耗總量和單位產品的能耗指標,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
為了解決水泥能耗和由于經濟發展以及生活水平提高而大量增加的廢棄物和生活垃圾造成的環境問題,我國從上個世紀末開始,借鑒發達國家利用水泥回轉窯處置和利用廢棄物的成功做法,在個別有條件的企業進行小規模試驗,進行了必要的探索,取得了寶貴的經驗和認識。在“十五”期間,水泥行業在政府有關部門的支持下,對這項工作繼續進行了開拓和探索。今年是“十一五”開局之年,我們很有必要對前幾年這項工作的進展情況加以回顧和總結,肯定我們取得的成績,找出影響這項工作開展的主要問題和癥結,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點,以便在“十一五”期間該項工作取得明顯的進步和成效,為我國的節能工作和環保事業做出應有的貢獻。
1、“十五”期間取得的進展
上個世紀,在政府有關鼓勵利廢的政策的推動下,水泥工業在自身的發展中,不斷探索和加大利用各種工業廢棄物的力度。使諸如:高爐礦渣、電廠粉煤灰、煤矸石、赤泥、硫酸渣、電石渣、脫硫石膏等等工業廢渣,作為生產水泥的原材料得到了有效的利用。這一利廢措施不但降低了水泥生產成本,同時也有效地解決了這些工業廢棄物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和影響。隨著我國能源供應和需求的矛盾的日趨緊張和經濟快速發展所形成的各種工業廢棄物品種及數量的劇增,除了繼續加大利用工業廢棄物中的有效成分,作為水泥生產的原材料之外,如何利用含有熱焓的可燃廢棄物的問題,開始提到我們的面前。
和其他新生事物一樣,利用水泥回轉窯處置和利用可燃廢棄物的這項工作,也是始于基層個別水泥企業—北京水泥廠和上海聯合水泥公司等企業。他們根據當地的廢棄物的品種、數量和水泥生產線的具體工藝裝備情況,借鑒國外的這方面的成功經驗,作了艱苦的摸索和試驗工作,為今后這項工作的起步創造了條件。通過近幾年的努力,我們在以下幾個方面取得了進步。
認識上的提高和統一
過去我們對于大量的可燃工業廢棄物(包括危險廢物)以及生活垃圾的處置方式,主要采取傳統的填埋和用焚燒爐焚燒的辦法,這種處置辦法,其本身存在的弊病暴露得越來越突出。隨著對國外成功利用水泥回轉窯處置和利用廢棄物經驗的介紹和宣傳,特別是我國個別企業的小規模工業實踐,表明利用水泥回轉窯這種熱工裝置,處置和利用廢棄物的方案是可行的。正確使用這種處置方法,可以充分利用水泥回轉窯熱工過程的特點,使廢棄物作到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的處理。水泥產品質量得到保證,排放的廢氣達到國家標準,廢棄物所含熱焓得到利用,且沒有廢渣排除,不會形成二次污染。
目前,這種利用水泥回轉窯處置和利用廢棄物的方案與其他各種有效處置和利用廢棄物的辦法一樣,也成為可選擇的方案之一。
通過多次的調研和研討,人們普遍認識到要想推廣這項利國、利民的先進、實用技術,必須作到政府推動、企業主導、民眾參與,三者相互連動,缺一不可,走社會化和專業化相結合的路子。
2、法治和政策環境得到改善
通過分析國外利用水泥回轉窯處置和利用廢棄物的成功經驗和我國的小規模的工業實踐,表明政府的推動力是這項事業能否順利開展的關鍵。政府的推動力主要表現在:一是相關法律的制定和完善,二是對于相關法律執行的情況的監督和執行,三是制定相應的政策如:稅收政策的調整、產品技術標準的修訂、大氣排放污染物含量的標準確定,廢棄物運輸安全標準的制定、財政對于相應科研工作的支持等等。
近幾年,我國政府為了抓好環境保護和節約能源進一步加強在這方面的立法和法律的修改工作,強化依法行政的觀念。如: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物污染防治法》(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等法律文件。與此同時,國務院也制定了相應的法規來推動建立節約型社會和發展循環經濟,加強環境保護工作,如:2006年2月國務院發布《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同年《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正式生效,2005年6月27日公布的《國務院關于做好建設節約型社會近期重點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21號),2005年7月2日公布的《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22號),以及今年8月8日公布的《國務院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國發《2006》28號)等文件。有關部委根據國家法律和國務院的法規,結合自身的職責也就某一領域的具體問題指定相應的政策來推動環境保護和節約資源、能源工作的開展。這些法律、法規雖然沒有直接描述有關利用水泥回轉窯處置和利用廢棄物的內容,但是總體精神是適合這項工作開展的。這就為今后推廣這項技術奠定了法律和政策基礎。
3、科學研究工作取得新進展
隨著國內對利用水泥回轉窯處置和利用廢棄物這項工作的普遍關注,許多科技工作者開始用更多的精力來從事有關利用水泥回轉窯處置和利用廢棄物的科學研究工作,不少科研設計單位都把這項科研工作作為本單位的技術發展后勁。近幾年我們從工作機理、基礎水泥化學研究、針對不同品種和類型的可燃廢棄物和危險廢物進行其收集、儲存、運輸、裝卸、計量和燃燒過程的工藝技術和裝備開發的研究并取得了一批成果,雖然是局部的和初步的,但為今后的規模推廣創造了條件。
4、工業性實踐活動有了新進步
在這方面突出的典型就是北京水泥廠有限責任公司承建的《北京市處置固體廢棄物示范工程》項目。這個項目是北京水泥廠有限責任公司,繼在2000t/d水泥熟料新型干法生產線上小批量地進行焚燒可燃廢棄物和危險廢物取得成功和進展后,在國家有關部委和北京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采用引進先進技術和自行開發研制相結合的,由我國自行專門為利用水泥回轉窯處置和利用廢棄物而設計興建的水泥生產線。設計年處理能力為8~10萬噸廢棄物。該示范線已于2006年投產。這種設計興建示范線和投料處置的實踐活動已經給我們以豐富的實踐活動的機會,使我們對于利用水泥回轉窯來處置和利用廢棄物技術和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體會。
5、存在的主要問題
盡管在“十五”期間,我們在利用水泥回轉窯處置和利用廢棄物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進展和進步,但是與我國現實節約能源和環境保護嚴峻形勢對這項工作的要求相比,尚有巨大的差距,僅僅處于起步階段。總體上看,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6、政府的推動力有待進一步加強
眾所周知,推動利用水泥回轉窯處置和利用廢棄物的技術的應用和推廣,決不是單純的技術問題,也不是僅僅靠水泥企業的努力所能解決的問題。它涉及社會管理的方方面面。從宏觀面上講這項技術應用和推廣,必須建立在全社會成員的環保意識和節約能源責任的基礎之上,特別是產生廢棄物和危險廢物的企業的管理者,更應該負有從源頭減少廢棄物和危險廢物產生總量以及合理有效加以處置和利用的責任。政府要通過法律、法規和相應的政策提倡和推動廢棄物的社會化、專業化的處置和利用,而在這方面目前做得還很不夠。從僅有的工業實踐來看,能夠主動、自覺地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依靠社會力量,由專業部門來處置和管理廢棄物和危險廢物的大多數是外資和合資企業,而內資企業往往作的不夠。究其原因,首先是外資和合資企業的經營者本身的法律意識和環保意識普遍比較強,其次也說明政府在法制建設、法制宣傳和執法力度上還做得不夠。
7、工業實踐的點少面窄時間短
經過“十五”期間的努力,利用水泥回轉窯處置和利用廢棄物的工作有所進展,但是就全國而言,也僅僅在個別企業進行了局部的工業實踐,且從處置廢棄物的種類、數量來看都還很少,進行工業實踐的時間也遠遠不夠,使我們對這項工作不論從技術層面還是從管理層面都缺乏必要的經驗和教訓的積累。
在已經進行工業實踐的企業中,也僅有北京水泥廠有限責任公司的示范線是在設計中全面考慮了處置和利用廢棄物和危險廢物的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其他的工業實踐,基本是在原有的水泥生產線上做局部改造,完成對利用水泥回轉窯處理和利用廢棄物的實驗目的。北京水泥廠有限公司的示范線投產至今也還不到半年,仍需要繼續進行必要的運行實踐,從中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積累經驗。
8、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工作仍顯不足
利用水泥回轉窯處置和利用廢棄物技術,是用廢棄物中的有效成分來替代傳統生產水泥的原料和燃料,且對水泥產品質量和廢氣排放對大氣環境不會產生不良影響。因此,要想合理有效地利用水泥回轉窯處置和利用廢棄物,就必須開展一系列有針對性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工作。目前我們雖然有一些科研設計、高等院校開展了這方面的研究開發工作,但是由于政府財政支持力度不夠,企業真正的業務需求還不多,因此這方面的科研開發工作仍處于起步階段,從北京水泥廠有限公司這條處置廢棄物的示范線的處置裝備,大多是國外引進就反映了我國在這方面的技術和裝備開發水平與國外有著較大的差距。
9、今后工作的建議
根據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十一五”規劃的基本思路和總體要求,水泥工業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節能降耗、環境保護工作為重點,按照循環經濟的發展模式,走資源、能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道路,實現產業、社會、環境協調發展。
利用水泥回轉窯處置和利用廢棄物技術的應用和推廣,是實現上述工作目標的重用措施之一。我們要在總結“十五”期間這項工作的基礎上,肯定成績,樹立信心,針對存在的主要問題,開展有針對性的工作,力爭在“十一五”期間這項技術得到更廣泛的應用和推廣。建議在以下幾個方面作為工作重點。
10、政府要切實加強法律保證和政策支持力度
在應用和推廣利用水泥回轉窯處置和利用廢棄物的工作中,政府的推動是這項技術能否成功應用和推廣的關鍵。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進一步加強有關各種廢棄物的管理的法規建設,并且要加大執法力度。作到對于廢棄物的收集、儲存、運輸、處置和利用都有明確的法規約束。對于違規的單位和個人,要根據法規的有關規定予以必要的處罰。作到依法行政、違法必究。從源頭上解決廢棄物和危險廢物的違規處置所帶來的污染環境的嚴重后果,并解決利用水泥回轉窯處置和利用廢棄物的來源問題。
在廣泛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國家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在采用了可燃廢棄物替代燃料的情況下,水泥產品質量和窯尾廢氣的排放標準。使水泥企業的生產和管理有章可循。
為了推廣該項技術,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制定鼓勵和支持政策,使企業在為社會公益事業做出貢獻的同時也能得到相應的經濟回報。本人在2002年就撰文提出,要想推動利用水泥回轉窯處置和利用廢棄物的工作的應用和推廣,必須使廢棄物的物流流向與處置所需資金流流向相一致的意見。這幾年的實踐經驗更說明了這一觀點的重要性。因此,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廢棄物產生者依法合理有效地處置廢棄物,走社會化、專業化的路子,改變思路,由原來的“誰污染、誰處理”轉變成為“誰污染、誰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從源頭上解決資金流向的問題。
11、積極有序的開展工業實踐工作
正如前面所述,“十五”期間,在利用水泥回轉窯處置和利用廢棄物的工業實踐活動,點少面窄時間短。所處置的廢棄物品種和總量都比較少。這樣,我們對完成這項系統工程的內在規律、應解決的技術要點、工廠生產管理制度的調整等等都還處于摸索階段。今后我們要在各級政府的支持下,積極穩妥地選擇有條件的大中城市,有序地擴大利用水泥回轉窯處置和利用廢棄物的試點工作。據了解,不少地方政府支持有條件的水泥生產企業開展此項工作。但是,他們往往把利用水泥回轉窯來處置城市生活垃圾作為重點。由于目前我國經濟發展程度和人們的生活水平,與發達國家尚有較大的差距,加之我國對于生活廢物的重復利用水平較高,經過分檢后生活垃圾的發熱量較低,水分和灰粉較高。這在已經建立起來的垃圾焚燒廠的運行數據中可以得到驗證。因此,建議有關利用水泥回轉窯處置和利用廢棄物的試點,有條件的還是第一步從處置可燃工業廢棄物開始,逐步積累經驗,逐步擴大處置和利用廢棄物的種類和總量。在條件成熟時,配合市政管理部門和環境保護部門,有序地開展利用水泥回轉窯處置和利用生活垃圾的試點工作。
12、系統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工作
利用水泥回轉窯處置和利用廢棄物,相對于使用天然礦物和化石燃料的傳統水泥生產工藝和技術有著很大的不同。“十五”期間雖然我們作過一些研究和開發工作,但是由于我們自己的實踐機會比較少,大多數還停留在對國外有關技術的消化和引進中,而真正屬于我們自己的東西還很少,很不全面和系統。因此,為了今后我們能合理成功地把這項技術應用和推廣,必須下定決心,在引進和消化國外先進技術的同時,結合我國需要處置和利用廢棄物的具體情況,系統地展開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工作。
當前可將以下幾個問題作為重點:
1)、固態(塊狀、粉狀)、液態、半液態、黏著物等各種形態的廢棄物的收集、儲存、運輸、卸載、均化、計量等環節的工藝和裝備的設計與開發;
2)、不同形態、不同成分廢棄物的合理的加料點的選擇;
3)、使用不同種類替代燃料時燃燒器的設計與制造;
4)、利用水泥回轉窯處置廢棄物時的系統工藝技術研究,包括原料配料、燃料和燃燒控制、系統操作工藝參數的調整、耐火材料的使用壽命、成品的質量分析和控制;
5)、根據國家大氣排放污染物標準,針對利用水泥回轉窯處置廢棄物的具體情況,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確定有效的除塵裝置和合理的工藝操作參數,使窯尾廢氣排放達到國家標準。要研制有效的控制主要污染物的在線檢測儀表;
6)、進一步加強基礎理論研究,著重在使用廢棄物替代原、燃材料時的水泥成品的成分和結構的研究。對于水泥成品中重金屬允許含量和滲出條件的研究。
7)、在開展科研和技術開發工作中,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財政支持。在每年的科研工作計劃中應根據實際的工作需要,確定若干專題進行攻關。所需經費,政策性銀行可給予優惠貸款,政府可以給予適當的補貼。
上述科研開發工作可由科學技術管理部門或委托有關協會組織進行有計劃、有組織地有序進行,避免當前相互封閉、各自為戰的狀態,把有限的人力和財力更合理的運用,爭取更大的成效。
發達國家從上個世紀70年代開始,進行利用水泥回轉窯處置和利用廢棄物技術的研究和應用工作,經過近30多年曲折探索和不懈的努力,才達到當前的水平,在節約能源和環境保護方面做出了積極的貢獻。我國開展此項工作僅僅是幾年的時間,雖然仍處于起步階段,但是我們已有了一個很好的開局,北京水泥廠有限公司示范線的建成投產,集中說明了這一點。我們要認真總結經驗和教訓,樹立科學發展觀,走資源、能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可持續水泥產業發展道路。按照政府推動、企業主導、公眾參與的思路,積極而穩妥地大力推進利用水泥回轉窯處置和利用廢棄物技術的應用推廣,在水泥產業自身發展的同時,一定會為我國節約資源、能源和環境保護事業做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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