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行為告誡會召開后,水泥價格何去何從
一、事件回顧
2019年4月1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以下簡稱“反壟斷局”)發布《關于召開建材領壟斷行為告誡會的通知》(反壟斷調查【2019】89號),稱近年來,建材領域壟斷行為時有發生,反壟斷局將召開建材領域壟斷行為告誡會。并在要求中國建材聯合會、中國水泥協會、中國磚瓦工業協會以及多個省市建材行業相關協會負責法律工作的副會長或秘書長參加外,點名要求6家大型水泥企業包括中國建材、海螺水泥(600585)、冀東水泥(000401)、華潤水泥、華新水泥(600801)、山水水泥公司負責法律方面工作的負責人參加。受此事件影響,4月22日,建材股集體重挫,尤其以水泥股跌幅最為明顯。
4月24日,該會議在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召開。會議通報了近年來反壟斷執法情況及建材領域壟斷案件特點及典型案例,包括2起混凝土行業壟斷案及一起頁巖磚壟斷案。水泥行業也被舉報涉嫌壟斷,重點提到水泥企業成立區域聯合平臺統一銷售,對市場競爭行為帶來的影響。會議要求各參會單位要積極自查,行業協會就是否制訂了排除競爭,進行最低限價,限制產銷量等問題進行自查;企業就是否達成壟斷協議,對產品固定價格,進行最低限價,以及限制區域銷售,是否有涉及經營者集中的行為應該申報的沒有申報等問題進行自查,同時各省反壟斷執法部門加快建材領域壟斷案件查辦力度。
那么,水泥行業是否存在壟斷行為呢?告誡會是否會如同部分業內人士所擔心的對水泥價格造成致命打擊?對水泥行業后續發展又會有怎樣的影響?本文將就以上幾點進行探討。
二、事件背景
水泥行業此次被進行涉嫌壟斷告誡,與近年來水泥價格大幅上漲以及上漲過程中出現的企業協同行為密切相關。
水泥行業屬于嚴重產能過剩行業,近年來隨著行業實行供給側改革,遏制新增產能,淘汰落后產能,同時大范圍進行錯峰生產,加強行業自律限產,以及環保力度的加大,行業供給持續得到抑制,水泥價格自2016年二季度以來持續上漲。尤其是2018年,全國水泥價格指數均值較2017年上漲28.39%,以PO42.5為代表的水泥全年平均價格427元/噸,同比上漲77元,漲幅達 22%。截至2019年5月15日,全國水泥價格指數為150.37,較2016年同期已上漲80.36%。伴隨著水泥價格大幅上漲,我國水泥行業經濟效益也不斷提升。根據工信部數據,2018年我國規模以上水泥企業實現主營業務收入8,823億元,同比增長25%;利潤1,546億元,同比增長 114%。均創歷史最好成績。行業銷售利潤率達到17.5%,高于整個工業平均值11個百分點。
作為產能過剩行業,水泥企業的亮眼表現受到質疑。水泥作為不可替代的基礎建筑材料,水泥價格的上漲,也增加了下游預拌混凝土企業及建筑施工的成本。尤其是近年來隨著水泥行業加強行業和區域協同,成立多家區域聯合公司,區域聯合發文,限產漲價的行為,使質疑水泥行業存在“壟斷”的聲音不斷出現。
三、事件影響分析
1、告誡會為水泥行業敲響了警鐘,仍然觸碰紅線的企業或將難逃反壟斷的處罰。
我國《反壟斷法》第三條明確規定,壟斷行為包括:
(一)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二)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第十三條,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包括:(一)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二)限制商品的生產數量或者銷售數量;第二十條,經營者集中是指:(一)經營者合并;(二)經營者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三)經營者通過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
近年國內水泥行業已經成立了14家區域聯合公司,聯合公司由各地主要水泥企業出資成立,其在區域內水泥去產能,提高行業自律、執行錯峰生產等方面確實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若出現通過區域聯合會議,由具有競爭關系的企業達成統一價格意見,要求相互遵守,或進而簽訂承諾書,要求相關方必須遵守否則有相應懲罰的做法,其行為或已構成了達成并實施價格壟斷協議的違法行為要素。尤其是明文將統一生產和銷售作為企業經營目標的,部分做法在很大程度上或已經踩到了《反壟斷法》的紅線。
實際上早在2014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就曾經對吉林三家水泥公司壟斷行為進行處罰。吉林亞泰集團(600881)水泥銷售有限公司、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冀東水泥吉林有限責任公司通過“鎖窯”,召開區域價格控制會議,聯合限產限價,最終領到了共計1.1439億元的罰單。這是我國反壟斷執法部門首次對水泥行業進行處罰。值得深思的是,當年“東北鎖窯事件”也曾一度被認為是業內經營模式的創新,是值得推廣的先進經驗。
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反壟斷法》第十五條也指出,經營者能夠證明所達成的協議若屬于因經濟不景氣,為緩解銷售量嚴重下降或者生產明顯過剩的,不適用反壟斷法相關規定,但應當證明所達成的協議不會嚴重限制相關市場的競爭,并且能夠使消費者分享由此產生的利益。
因此,在目前水泥過剩,供給側改革之下,后續對于水泥企業及區域聯合平臺來說,對于“度”的把握將至關重要。關鍵點將在于是否明確制訂排除競爭的壟斷協議,明文最低限價,限制產銷量、限制區域銷售等問題。同時,下游企業的利益是否遭到不公平的侵蝕或許也將是考量的重要因素。雖然,此次告誡會上并未通報水泥行業壟斷案例,但也稱已接到投訴和舉報,部分案件已經立案查處、部分案件尚在收集線索和取證過程中,不排除下一步會根據涉嫌案件查處進度予以通報發布。
因此,本次反壟斷告誡會的影響仍是深遠的,相當于給水泥行業敲響了警鐘,設置了“高壓線”,對于一些頂風作案仍然觸碰紅線的企業,或將難逃反壟斷的處罰,從而對部分確實存在區域聯合壟斷提價的行為形成約束和價格抑制。
2、水泥價格主要受供需關系影響,預計2019年水泥價格仍將上漲,但漲幅將收窄。
2016年來的水泥價格上漲,實際上受到供需、成本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首先,行業供給方面,隨著供給側改革行業產能不斷壓縮,2018年底全國水泥熟料總產能17.16億噸,同比減少5,400萬噸,在2017年首次由升轉降基礎上繼續降低。在錯峰生產和環保限產之下行業供給持續受限,2018年全國規模以上水泥企業實現水泥總產量22.1億噸,同比下降5.3%。同時行業需求方面,近年固定資產投資尤其是房地產投資的較快增長為水泥需求提供了支撐。2018年我國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增速大幅下滑,但房地產開發投資仍同比增長9.5%,對沖了基礎建設投資失速下滑影響,穩定了水泥需求。此外,2016年以來,受益于去產能政策的不斷推進,煤炭價格大幅回升,近年煤炭價格雖有淡旺季起落,但整體維持高位運行,增加了水泥企業成本,成為助推水泥價格上漲的因素之一。
因此,近年水泥價格的上漲,有其必然的市場邏輯,水泥價格本質仍主要受供需關系的影響。同時,水泥行業市場競爭格局也在逐漸改善,也有助于穩定價格。一方面,近年來隨著產能出清及行業并購整合,行業集中度已明顯提升。2014-2018年水泥行業發生并購整合案例60余起,截至2018 年底,前50 家大企業集團的水泥熟料設計產能占全國總產能的75%;前10家企業集團水泥熟料產能集中度達64%,比2015年提高12個百分點。大企業的競爭優勢將更加明顯,也具備一些天然的區域壟斷優勢和定價能力。另外,經過近年來的行業自律和協同,目前市場環境更加規范,企業更加珍惜目前的良好效益,水泥行業應不會再回到惡性競爭,大打價格戰的局面。
展望后市,我們預計2019年水泥價格整體仍將上漲,但漲幅將收窄。一方面,支撐水泥需求的固定資產仍將保持增長,其中房地產(000736)投資當前仍維持了較高增速,同時基建投資回暖,2019年1-4月,全國房地產開發投資3.42萬億元,同比名義增長11.9%,增速較1-3月提高0.1個百分點,高于去年同期1.6個百分點。全國基礎設施投資(不含電力)同比增長4.4%,支撐了水泥需求。供給方面,錯峰生產力度不減,環保壓力較大,部分地區水泥企業停限產加劇,供給仍然受限。此外,煤炭價格仍維持高位,今年以來礦山治理,貨車超限超載治理力度加強,使水泥企業原材料和運輸成本增加。供需關系及成本因素形成了水泥價格的支撐。但同時,水泥價格漲幅預計將低于2018年同期水平。一是預計2019年地產投資增速將回落。當前我國房地產行業“房住不炒”政策總基調不變,一二線城市限購政策不松,同時棚改貨幣化退坡及棚改導致三四五線城市已超前消費住房需求、鄉村民建住房趨于減少,2018年房地產開工面積增速顯著高于商品房銷售增速將延長去化周期,以及2019年房企大量債務償付對投資形成擠出等因素將制約后續房地產銷售及投資。目前房地產行業前瞻性指標依然不樂觀,2019年1-3月份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購置面積同比下降33.1%,土地成交價款下降27.0%,降幅擴大13.9個百分點,商品房銷售面積29,829萬平方米,同比下降0.9%。因此,我們預計2019年房地產投資增速將回落,同時考慮基建投資作為經濟增長的穩定器其穩定作用大于拉動作用,對水泥需求的邊際拉動作用也低于房地產,整體上將使2019年全年水泥價格漲幅小于2018年。階段性來看,進入6月后,隨著天氣逐漸炎熱,雨水天氣增加等因素,下游需求將逐漸減弱,價格行情或將會出現季節性回落。而四季度旺季需求到來后,價格預期仍將上漲,但漲幅將低于去年同期。反壟斷告誡會的召開,也將抑制區域的不合理協同漲價行為,為水泥價格設置“高壓線”。
3、長期來看,水泥價格將回歸合理區間。
長期來看,隨著供給側改革深入推進,先進產能取代落后產能,錯峰限產、環保治理常態化,水泥行業供求關系將趨于平衡,水泥價格及行業利潤率都將回歸正常水平。對水泥企業來說,提高生產技術和環保水平,拓寬產業鏈,真正形成核心競爭力使無懼競爭或許才是長期發展之道。
編輯:余婷
監督:0571-8587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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