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提出環保5年規劃 重點防治廢水廢氣廢渣污染
10月15日,貴州省政府辦公廳正式下發通知,明確提出環境保護5年規劃,將以廢水、廢氣、廢渣污染防治為重點,推出環境保護十二件實事,從而實現貴州經濟增長快、環境質量好,百姓富、企業強、生態美的目標。
1、從2013年起到2017年,用5年時間建設100個示范小城鎮污水及垃圾收集處理工程,實現100個示范小城鎮生活污水達標排放、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
2013年,在已完成2個污水處理工程的基礎上,開工建設28個示范小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項目和2個示范小城鎮垃圾收運系統項目;2014年,開工建設30個示范小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項目和38個示范小城鎮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或收運系統項目;2015年,開工建設20個示范小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項目和40個示范小城鎮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或收運系統項目;2016年,開工建設20個示范小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項目和20個示范小城鎮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項目;2017年,100個示范小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項目、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或收運系統項目全部建成投運。
2、從2013年起到2017年,用5年時間建成111個產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程。
在已建成10個產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的基礎上,由省財政給予貸款貼息補助或以獎代補支持,當地政府或產業園區管委會負責產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引入社會資金,采用BT、BOT等方式建設產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2015年前建成39個產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2017年前建成62個產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實現產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達標排放。
3、從2013年起到2015年,用3年時間建成47個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項目。
2014年底前完成第一批11個項目建設,2015年底前完成第二批36個項目的建設,基本實現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
4、從2013年起到2015年,用3年時間完成燃煤火電廠煙氣脫硝設施建設和脫硫設施旁路封堵項目建設。
2013年完成8臺燃煤發電機組的旁路封堵(脫硫),15臺燃煤發電機組脫硝設施建成投運;2014年完成22臺燃煤發電機組的旁路封堵(脫硫),13臺燃煤發電機組脫硝設施建成投運;2015年完成21臺燃煤發電機組的旁路封堵(脫硫),12臺燃煤發電機組脫硝設施建成投運,完成“十二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減排指標。責任單位為:省環境保護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貴州電監辦、貴州電網公司。
5、2013年底前完成32條水泥生產線的脫硝設施建設,確保完成“十二五”氮氧化物減排指標。
6、2013年建成甕福集團、中化開磷公司、川恒化工公司磷石膏渣場滲漏污水處理設施,解決三大磷化工企業對烏江、清水江的磷污染問題。
7、2013年建成7個規模企業和8個片區小酒業釀酒廢水治理設施,并確保企業按期完成環保設施建設,釀酒廢水實現達標排放。
8、從2013年起到2015年,用3年時間建成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治理設施。
積極爭取國家資金補助,加強現場督查,確保有關企業在2013年建成120個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防治設施,2014年建成180個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防治設施,2015年建成180個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防治設施。
9、從2013年起到2017年,用5年時間建成179個標準化工業渣場和800個煤礦污水處理站。
督促企業按照相關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的要求,建設標準化工業渣場及尾礦庫。推進“一煤礦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確保企業按期建成投運。2013年完成赤水河沿岸煤礦廢水治理;2014年完成烏江、清水江、南盤江、北盤江沿岸煤礦廢水治理;2015年完成都柳江及其它區域煤礦廢水治理。
10、從2013年起到2017年,用5年時間完成《貴州省空氣污染防治條例》、《貴州省環境影響評價條例》、《貴州省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條例》、《貴州省地下水環境保護條例》和《烏江流域環境保護條例》等地方性法規的立法工作,進一步完善環境保護法規體系。
11、從2013年起到2015年,用3年時間完成環境監管能力相關項目建設。
積極爭取國家資金,加大省級專項投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國控、省控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設施建設和監管,到2014年確保在線率達到95%以上。2014年完成20個主要河流跨界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全面建成縣城空氣自動監測站;2015年完成環保數字運用、監控、指揮平臺建設,省環境科學研究設計院建成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分片建成應急物資儲備系統。
12、加強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加快機動車尾氣檢測機構建設。
2013年底全省機動車“黃綠標”管理覆蓋率達到60%以上,2014年底前達到90%以上。加強機動車“黃綠標”管理,促進大氣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
編輯:管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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