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環境治理項目應帶頭做好環境影響評價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是城市管理和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是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志,關系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十二五”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指出,因地制宜,科學引導。考慮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加強分類指導,堅持集中處理與分散處理相結合。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因地制宜地選擇先進適用的技術,有條件的地區應優先采用焚燒等資源化處理技術。《規劃》在目標上提出,到2015年,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生活垃圾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理,設市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以上。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能力達到無害化處理總能力的35%以上,其中東部地區達到48%以上。在《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中,將利用現有2000噸/日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窯爐處置工業廢棄物、城市污泥和生活垃圾改造列為鼓勵類,也是水泥產業中唯一列入鼓勵的內容。
《規劃》明確,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工作由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具體實施。江蘇溧陽市在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步子走得不慢,溧陽天山水泥集團公司也義不容辭承擔了此重任。早在2011年7月建設投產了150t/d污泥處置項目。之后,依據溧陽市政府與溧陽天山簽署的戰略協議,積極著手上馬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垃圾項目。2013年5月溧陽天山水泥窯開始協同處置生活垃圾,日均處理垃圾量為400余噸。據企業介紹,垃圾處理致細微粉塵增多,原來的電收塵器無法滿足導致排放(違規)問題出現。
事情也巧,開始協同處置生活垃圾遇環保組織公眾環境研究中心等組織5月3日的實地到溧陽溧陽探訪,被逮了個正著。相關材料則作為了報告的突出案例,排在第一。
《中國水泥網》在第一時間向溧陽天山求證,企業表示,對于粉塵超標問題,目前溧陽天山正在積極聯系中材環保,研究環保對策,并開始落實電收塵改袋收塵項目(見6月21日報道“溧陽天山水泥回應粉塵污染事件”)。應該說,企業態度比較積極端正,對存在問題不回避,不掩蓋。期望此落實過程能短些,在落實之前,也應與市政府協調,采取臨時應急措施,防止粉塵超標。
從這一事件看,似還有些不明不白地方。按理說,利用現有2000噸/日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窯爐處置城市污泥和生活垃圾改造是環境治理建設項目,也是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按《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環境影響評價是對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還規定,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法律規定的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后未予批準的,該項目審批部門不得批準其建設,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又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規定,作為利用水泥窯爐處置城市污泥和生活垃圾項目應理解為在水泥制造類別內,即應該是需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在項目建設、運行過程中產生不符合經審批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情形的,建設單位應當組織環境影響的后評價,采取改進措施,并報原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部門和建設項目審批部門備案。
溧陽天山利用水泥窯爐處置城市污泥和生活垃圾是在水泥制造項目建成并投入運行后發生的,與原生產線的環境影響評價產生了不符合情況,應該進行環境影響的后評價,采取改進措施,并履行相應的報備手續。
需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建設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很重要的兩項內容是,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分析、預測和評估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措施及其技術、經濟論證。也就是說,溧陽天山利用水泥窯爐處置城市污泥和生活垃圾項目在建設前應該進行環境影響的后評價,分析處置城市污泥和生活垃圾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分析、預測和評估,并提出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不能因為是環境治理項目就可能免去此道程序。
從溧陽天山利用水泥窯爐處置生活垃圾(環境治理)項目試運行時,出現粉塵排放超標的事例看,原收塵設施沒做相應的改造,似可看出項目或省略了環境影響后評價,或至少環境影響后評價沒有做到位。如果是當地政府為了迅速破解生活垃圾“圍城”困境,只要水泥企業能把垃圾一燒了之就ok,沒有要求水泥企業做環境影響后評價或沒有監督企業認真做好環境影響后評價就要企業投入項目建設的話,則應站出來對此承擔相應的責任。而作為水泥企業則該吸取教訓,企業做環境治理好事的項目也要合法合規,按程序走,認真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別吃力不討好,給自己整個“憋屈”!
編輯: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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