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河南省電網輸配電價調整
6月1日起,河南省電網輸配電價調整。
自2023年6月1日起,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定的第三監管周期河南電網輸配電價。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不變,仍按現行標準執行。
對于執行工商業用電價格的用戶,《通知》明確,用電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執行單一制電價;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間的,可選擇執行單一制或兩部制電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執行兩部制電價,現執行單一制電價的用戶可選擇執行單一制電價或兩部制電價。
工商業用戶用電價格由上網電價、上網環節線損費用、輸配電價、系統運行費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組成,同時按月分攤或分享為保障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穩定產生的新增損益。
編輯:李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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