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公開征求《關于加強噪聲監測工作的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
12月14日,生態環境部發布了關于公開征求《關于加強噪聲監測工作的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19日。
在《關于加強噪聲監測工作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中提到:
督促工業噪聲排放單位依法依證監測。地方生態環境部門要按照排污許可管理有關規定,積極推動工業噪聲自行監測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督促工業噪聲排放單位按照法律和排污許可證要求開展自行監測,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如實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公開自行監測數據。工業噪聲排放單位對自行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部門要根據本行政區域聲環境管理需要,應有計劃、分步驟地依法推進噪聲重點排污單位安裝、使用、維護噪聲自動監測設備,依法開展噪聲自動監測,并及時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市、縣生態環境部門建立噪聲污染執法機構、監測機構有效聯動、快速響應工作機制,及時依法處理違法行為。
附件:【關于加強噪聲監測工作的意見(征求意見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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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強噪聲監測工作的意見(征求意見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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