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1年度綠色制造示范單位創建工作的通知
川經信環資函〔2021〕331號
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家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工作安排部署,進一步推動我省綠色制造示范單位創建工作,引領工業綠色發展,助力工業領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1年度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21〕130號)及我省綠色制造示范單位創建工作有關要求,現就開展2021年度綠色制造示范單位創建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內容
(一)2021年度國家綠色制造示范單位推薦工作。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1年度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21〕130號)以及《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16〕586號)要求,組織開展2021年度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推薦工作。
(二)2021年度省級綠色制造示范單位推薦工作。根據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關于加強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示范單位創建工作的通知》(川經信環資函〔2018〕556號)要求,組織開展2021年省級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推薦工作。
二、工作程序
(一)2021年度國家綠色制造示范單位推薦程序。有意愿申請國家綠色制造示范單位的企業、園區,按照相關要求進行自評價,并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第三方評價(綠色設計產品無需開展第三方評價)。評價合格的將自評價報告、第三方評價報告報送當地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企業、園區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符合要求的出具推薦意見,于7月15日前將推薦文件、推薦匯總表、自評價報告、第三方評價報告(一式三份)報送經濟和信息化廳環資處,電子版材料同時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報送。申請2021年度國家綠色制造示范單位的企業、園區,原則上應為已發布的省級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或通過2021年度省級綠色制造示范單位評審的企業、園區。
(二)2021年度省級綠色制造示范單位推薦程序。有意愿申請省級綠色制造示范單位的企業、園區,按照相關要求進行自評價,評價合格的將自評價報告報送當地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企業、園區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符合要求的出具推薦意見,于6月25日前將推薦文件、推薦匯總表、自評價報告(一式三份)報送經濟和信息化廳環資處。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要嚴格把控推薦質量,國家綠色制造示范單位不得推薦近3年來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和質量事故、Ⅲ級(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被動態調整出綠色制造名單,在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相關督查工作中被發現存在嚴重問題,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等情況的企業。省級綠色制造示范單位不得推薦近3年來重大安全、環保、質量等事故的企業。
(二)各市(州)推薦國家綠色工廠應與我省已有的國家綠色工廠綠色制造水平指標進行對標,能耗水平等主要指標應優于我省同行業已有的國家綠色工廠,有關情況應在推薦材料中予以充分說明。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電解鋁、銅冶煉、乙烯、原油加工、合成氨、甲醇、電石、燒堿、焦化、鐵合金等高耗能行業所推薦企業的能耗水平原則上應達到或優于相應國家能源消耗限額標準先進值。
(三)各市(州)要持續開展已發布的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后續監管,對成效突出的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要加強宣傳推廣,對不再符合綠色制造評價要求的要及時排查上報,我廳將不定期開展現場抽查符合,并根據實際情況申請動態調整綠色制造名單。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電話:劉志偉???魯譯???028-86264871
地址:青羊區人民東路66號
郵編:610000
附件:1.2021年度國家綠色制造示范單位推薦匯總表
??????2.2021年度省級綠色制造示范單位推薦匯總表
??????3.相關文件查看網址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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