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東水泥:擬對全資子公司唐縣公司增加注冊資本4500萬元/
冀東水泥(000401)公司董事會于2011年11月22日,以專人送達和通訊的方式向全體董事和監事發出了關于召開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六次會議的通知。會議于2011年11月28日以現場與通訊相結合的方式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公司對唐縣冀東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的議案
唐縣冀東水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唐縣公司”)系本公司全資子公司,注冊資本28,000萬元。
為提升唐縣公司市場競爭力,公司擬對唐縣公司增加注冊資本4,500萬元,本次增資完成后,唐縣公司注冊資本由28,000萬元增至32,500萬元。
經董事會研究,同意公司對唐縣公司增加注冊資本4,500萬元。
二、審議通過了開展保兌倉并為客戶提供擔保的議案
公司201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與客戶、華夏銀行、興業銀行合作開展保兌倉業務,2011年度擬為保兌倉業務提供不超過21,000萬元的擔保,前兩期公司保兌倉業務已審批通過的擔保額度為17,150萬元。
為了進一步促進公司產品的銷售與回款,經公司與客戶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攪拌站、華夏銀行協商,擬辦理第三期4,000萬元保兌倉業務,并為客戶提供2,800萬元的連帶責任擔保。授權董事長代表公司簽署有關合作協議。具體為客戶提供擔保額度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 客戶名稱 保兌倉額度 擔保金額
1 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2,000.00 1,400.00
2 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攪拌站
2,000.00 1,400.00
合計 4,000.00 2,800.00
經董事會研究,同意公司開展上述保兌倉業務并為客戶提供2,800萬元擔保。
三、審議通過了《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議案
根據中國證監會公布的《關于上市公司建立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證監會公告【2011】30號)和河北證監局《關于做好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冀證監發【2011】119號),為加強公司內幕信息的監督管理,進一步做好內幕交易的綜合防控,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公司擬制定《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
經董事會研究,通過了《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
本制度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原六屆十三次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內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自行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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