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4季度建筑輕質隔墻條板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情況綜述汨
一、概況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8)國監任字第04105號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任務書的要求,國家建筑材料工業墻體屋面材料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2008年第4季度對建筑輕質隔墻條板產品進行了國家監督抽查。本次監督抽查共抽查31家企業的31個產品,抽查企業主要分布于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廣西、海南、四川、陜西共8個省,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3.1%。
建筑輕質隔墻條板屬于板材類新型墻體材料中推廣應用比較成熟、市場認可率較高的一類產品。主要有工業灰渣輕質隔墻條板、各類輕集料隔墻板、GRC板、石膏板、各種纖維增強墻板和復合墻板等。產品具有符合建筑功能要求的技術性能,如輕質、高強、保溫、隔熱等;也具有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如造價適中、節能、節土、利廢、有利于環境保護等。建筑輕質隔墻條板類產品近年來生產應用量逐漸增加,是我國墻體屋面材料行業產品結構調整的基本方向之一。由于板材規格尺寸工整,易于成型,便于機械化生產,生產效率高;加上板才尺寸大,塊型大,整體性好,可以裝配式安裝,施工效率高,最能做到生產工業化,產品標準化,規格尺寸模數化,施工裝配化。因此世界上任何發達國家無論歐美、日本無不將建筑板材作為推進住宅產品現代化的首選墻材產品。90年代初國外板材應用情況是:日本占墻材總量64%,美國占47%,法國占41%,波蘭占41.7%,東南亞國家約占30%,經過十多年的發展,現在除了日本有所降低外,其它國家建筑板材的應用量都有上升的趨勢,尤其是東歐和東南亞國家,建筑板材呈現強勁的增長勢頭。我國目前板材的產量僅占墻體材料總量的20%。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總局為了更好的促進和規范我國建筑節能及新型墻體材料發展,進一步推進和保證我國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工作,本季度委托國家建筑材料工業墻體屋面材料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對新型墻體材料中的發展最快的節能型建筑輕質隔墻條板產品進行監督抽查和跟蹤監督抽查。
建筑輕質隔墻條板本次抽查的具體產品有建筑輕質隔墻條板、玻璃纖維水泥輕質多孔隔墻條板和工業灰渣混凝土空心隔墻條板,均為預制板材類產品,之間主要區別是所用原材料——集料、膠凝材料、增強材料、外加劑的不同,該類產品主要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的非承重隔墻部位。根據JG3063-1999《工業灰渣混凝土空心隔墻條板》、JG/T169-2005《建筑隔墻用輕質條板》、JC666-1997《玻璃纖維增強水泥輕質多孔隔墻條板》,上述產品在主要性能要求上應滿足以下五個方面:一是具有一定運輸、安裝強度及砌筑成隔墻后的吊掛物使用、抗震性能方面的力學性能抗彎破壞荷載(抗折破壞荷載、抗折力)、抗沖擊性(抗沖擊強度)、單點吊掛力、抗壓強度要求;二是建筑隔墻的防熱保溫、隔聲吸音、減輕自重負荷和節能省土等方面的特性項目如空氣聲隔聲量、耐火極限、燃燒性能(本次抽查中抽查方案中未列入特性項目)和面密度(氣干面密度)要求;三是板材類產品耐久性能方面的含水率(相對含水率)、干燥收縮值的要求;四是為了滿足建筑設計、施工及建筑隔墻美觀方面的尺寸偏差及外觀質量要求;五是依據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的要求,滿足人身安全的放射性規定,本次抽查中將放射性核素限量列入國家監督抽查所檢項目,目的在于對板材類新型墻體材料產品的放射性核素限量情況進摸底調查,了解我國板材類產品放射性核素限量問題的現狀及標準實施情況,以確保人民生命健康的安全。
目前國內建筑輕質隔墻板產品普遍反映的質量問題是:一、尺寸偏差及外觀質量問題較多。二、面密度控制不好。三、力學性能如抗沖擊性、抗折破壞荷載(抗折力)、吊掛力項目檢測結果普遍低。
同國外先進水平相比,國內建筑輕質隔墻板產品在技術上存在較大差距,主要反映在以下幾個方面:
1.生產應用少
我國的隔墻板生產及應用與國外發達國家比差距較大,國外發達國家如日本,這類產品幾乎占墻體材料的100%,美國、歐洲等發達國家達40%以上,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約占70%,而我國僅占墻體材料的1%~2%。
2. 生產工藝及裝備落后
我國目前在上述產品的生產過程中普遍存在生產工藝落后,工藝裝備水平低的現象,大部分中、小企業機械化程度很低,作坊式粗放生產。與國外大規模機械化、自動化流水線生產企業比較,質量控制、質量保證能力很低,全員勞動生產率差距約50倍,經濟效益無法相比。
3. 生產企業缺乏技術人員和自我開發能力
大多數企業的產品開發、技術改造、質量控制還處在依靠有生產經驗的技術工人的基礎上,缺乏理論知識和分析能力,在新技術新產品開拓方面技術力量十分薄弱,缺乏市場應變能力。
4. 產品單一、質量一般
與國外同類產品比較,我們的產品除規格花樣單一外,最主要的方面還是產品內在質量一般,特別體現在尺寸偏差及外觀質量、面密度、力學性能等方面,實物產品差距更大。
建筑輕質隔墻條板的生產企業基本都是順應國家墻改政策興辦的新廠,絕大部分企業的設備為國產設備,很少部分是引進國外先進設備,技術裝備水平普遍不高,家庭小作坊式占絕大多數,機械化程度不高,大規模集約化生產占很少比例。總體來說,企業產量規模普遍偏小,按訂單數量多少間歇式生產居多,工程壓款現象嚴重,產銷環境不理想,即使發展條件相對成熟的地區也未形成一個合力的整體,重點不突出。雖然經過多年的努力新型墻材已取得占有傳統墻材比例1/4的可喜進展,但板材只占不到1%~2%,且同整個墻體材料行業一樣該類產品生產企業仍處在多、小、亂、形不成規模,惡性競爭、無序發展、粗放型生產的狀態。
目前全國建筑輕質隔墻條板生產企業約有1000多家,主要分布在大、中型城市和經濟較發達地區及形成投資熱點的地區,以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廣東、四川、河南、陜西(西安)等省、直轄市居多,分布相對集中。企業性質大部分是股份、私營、個體企業,國有、集體、合資性質的企業占比例很小,企業的隸屬關系較復雜,橫跨了鄉鎮、建材、司法、煤炭、電力、建工、化工、輕工及三資等近十個部門。
建筑輕質隔墻條板產品目前為止共進行過四次國家監督抽查,抽查結果見表1。
[Page]
本次國家監督抽查的總體抽查合格率為95.9%,經上表對比可看出,建筑輕質隔墻條板產品的抽樣合格率比2004、2003、2002分別上升了11.1、15.6和17.5個百分點。分產品類別統計,與去年相比,玻璃纖維增強水泥輕質多孔隔墻條板產品的抽樣合格率提升幅度很大,其余兩類產品的抽樣合格率分別有所提升,放射性核素限量指標連續四年沒有超標現象。
二、抽樣方法
本次監督抽查抽樣工作嚴格按照國家標準JG/T169-2005《建筑隔墻用輕質條板》、JG3063-1999《工業灰渣混凝土空心隔墻條板》、JC666-1997《玻璃纖維增強水泥輕質多孔隔墻條板》、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的要求,制定了適用于建筑輕質隔墻條板國家監督抽查的《抽查方案》和《抽樣細則》。
抽樣地點:受檢單位成品堆場
抽樣方法采取隨機抽樣方式。
1.建筑輕質隔墻條板每150~280塊為一批,不足150塊按一批計。
2.在受檢單位成品堆場中隨機抽取8塊進行尺寸偏差及外觀質量檢驗。
3。其它檢驗項目(物理力學性能檢驗)的受檢樣品在尺寸偏差及外觀質量檢驗后合格的樣品中隨機抽取5塊,由受檢單位協助包裝寄送至墻材質檢中心。
封樣方法:在每塊隔墻板大面上蓋封樣章,并寫出抽查通知書序號。
三、檢驗依據的標準名稱及編號
1.《建筑隔墻用輕質條板》 JG/T169-2005 推薦性標準
2.《工業灰渣混凝土空心隔墻條板》 JG3063-199強制性標準
3.《玻璃纖維增強水泥輕質多孔隔墻條板》JC666-1997強制性標準
4.《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2001強制性標準
四、檢驗項目和檢驗結果的綜合判定原則
1.建筑隔墻用輕質條板的檢驗項目
①尺寸偏差及外觀質量;②面密度;③抗沖擊性能;④抗彎破壞荷載;⑤抗壓強度;⑥相對含水率;⑦干燥收縮值;⑧吊掛力;⑨軟化系數⑩放射性。
2. 工業灰渣混凝土空心隔墻條板的檢驗項目
①尺寸偏差及外觀質量;②面密度;③抗沖擊性能;④抗彎破壞荷載;⑤抗壓強度;⑥相對含水率;⑦干燥收縮值;⑧吊掛力;⑨放射性。
3. 玻璃纖維增強水泥輕質多孔隔墻條板的檢驗項目
①尺寸偏差及外觀質量;②含水率;③氣干面密度;④抗折破壞荷載;⑤干燥收縮值;⑥抗沖擊性;⑦單點吊掛力;⑧放射性。
4.檢驗結果的綜合判定原則
每種產品所有檢驗項目按抽樣等級全部檢驗合格時判定該產品等級合格,有一項或一項以上不合格,則判定該產品等級不合格。
五、檢驗結果的綜合分析和評價
本次建筑輕質隔墻條板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實際抽查生產企業31家,抽查產品31個。其中建筑輕質隔墻條板17個,工業灰渣混凝土空心隔墻條板13個,玻璃纖維增強水泥輕質多孔隔墻條板1個。經產品檢驗和綜合判定,合格企業數為29個,合格的產品數為29個,企業抽查合格率為95.9%,產品抽樣合格率為95.9%,明示標準抽查合格率為95.9%,強標結果合格率為96.7%,推標結果合格率為94.4%,產品綜合評定符合率為95.9%,產品的產量合格率為95.5%,產品產值合格率為95.5%。其中,建筑輕質隔墻條板抽樣合格率為94.1%,比2007年上升了11.2個百分點,玻璃纖維增強水泥輕質多孔隔墻條板抽樣合格率為100%,比去年上升了50.0個百分點;工業灰渣混凝土空心隔墻條板抽樣合格率為92.3%,與去年相同;放射性核素限量抽查全部合格,連續四年抽查該指標無超標現象。
本次抽查工作根據國家監督抽查第4季度工作布置會的要求,為了更好地發揮國家監督抽查對行業整體質量監督和質量跟蹤的作用,并深入調查行業現狀和存在的問題,采取了點面結合的方式進行抽查,即對該產品發展相對較快的重點省份如河南、湖南、福建、陜西4個省的省會城市及中心城市的同一地區加大抽查密度,便于同地區比較和發現問題;對四川、江西、廣西、海南4個省的重點企業進行點式質量控制抽查。受檢企業在行業內具有一定代表性,既有股份、私營性質的大、中、小企業,也有小型個體企業,還有一些集體、國有、合資性質的大、小型企業;既有機械化程度和管理水平較高的國有、合資企業,也有設備水平和管理水平較差的個體企業。抽查結果基本上反映了目前國內墻體材料行業中板材類新型墻材產品的實際質量狀況。
[Page]
抽查結果呈現以下特點:
1.建筑輕質隔墻條板產品質量今年總體出現質量上升勢頭。如本次抽查合格率為95.9,比2004年第4季度抽查合格率上升了11.1百分點。
2.大、中型企業抽查合格率較高,分別為95%、100%,小型企業抽查合格率較低,低于總體抽樣合格率為92.5%。
3.小型私營(含個體)抽查合格率均為100%,有限責任公司經濟類型的大、中型企業的抽查合格率為95%和100%,而有限責任公司經濟類型的小型企業的抽查合格率低于總體抽樣合格率為89.5%。
4.面式抽查的重點省份隨著企業管理水平、技術裝備的投入及產品發展的差異,抽查合格率不盡相同,體現出對行業實行宏觀管理指導,又積極執行國家標準、緊抓質量監督進行市場約束的省份及地區抽查合格率較高,反之,則抽查合格率低。如本次抽查中福建省、陜西省的抽查合格率為100%,相反湖南省的抽查合格率為86.5%,均低于本次總體抽查合格率。
5.點式質量控制查的重點省份抽查合格率差距較大,與當地建筑輕質隔墻條板產品市場成熟度和從業企業質量意識高低關系密切。如本次抽查中四川省、海南省的抽查合格率均為100%,而江西省的抽查合格率為0。
6.本次抽查不合格的2家企業的2個產品不合格項目分別是面密度、抗沖擊性能、抗壓強度、相對含水率、干燥收縮值、吊掛力、軟化系數,且為四項或五項不合格,應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視。
在這次建筑輕質隔墻條板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中,產品質量較好的企業有:福建廈門曉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河南華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湖南省常德豐泰輕質環保墻材有限公司、四川恒一防火建材有限公司。這些企業分別為行業大、中型企業,他們的共同特點是重視產品質量,產品在行業及當地市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起到了模范帶頭作用。
相反,本次抽查中,技術指標嚴重超標的企業有:江西洪昌新型墻體材料有限公司(5項不合格)、湖南興馬新型墻材發展有限公司(4項不合格),反映出這些企業質量管理手段落后、質量意識很差。按不合格項目分類統計:面密度1個,抗沖擊性(抗沖擊強度)2個,抗折力(抗折破壞荷載)1個,抗壓強度1個,相對含水率1個,干燥收縮率1個,吊掛力1個。
面密度項目是為了滿足建筑隔墻減輕自重負荷、節能方面而設定的,JC666-1997GRC板材行業標準要求≤48kg/m2,
JG/T169-2005《建筑隔墻用輕質條板》≤80kg/m2,而本次抽查不合格企業普遍超重。造成該項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部分生產企業對板材生產技術環節掌握火候不熟練,配比不準確;另一個原因是,目前幾個板材行業標準當時出臺背景不同,標準之間接口不一,給生產企業選用標準留有空隙。該項目的超標現象對板材優勢項目性能發揮如輕質、節能十分不利,而且使建筑市場應用方面導向不準確。解決此項目超標現象的關鍵是,生產企業方增加配料計量設備,合理配比,標準制定單位或歸口單位盡快整合標準,對此項目應傳達出密實度要高、單位面積重量要有上下區間(即過輕容易墻面開裂,過重運輸安裝難度大)這一正確導向信息。
含水率(相對含水率)、干燥收縮值項目要求是為了滿足產品在長年累月氣候變化中所體現的耐久性能。三個行業標準對干燥收縮率的要求都為≤0.6,使用這種缺陷的產品會導致房屋出現裂紋、傾斜,嚴重的會倒塌,這類缺陷產生的主要原因是產品的密實度不高及配比不合理等原因造成的。解決這兩項超標的關鍵是嚴格按照配比設計合理用量,不得偷工減料。
力學性能如抗沖擊、抗折力、吊掛力項目是為了滿足產品具有一定運輸、安裝強度及砌筑成墻后的吊掛物使用、抗震性能方面而設定的,JC666-1997GRC板材要求≥2000N;三個行業標準對抗沖擊性的要求為:擺動沖擊5次無貫通裂紋;對吊掛力的要求為1000N作用24h,無貫通裂紋。抗沖擊檢驗結果最差的是試樣橫向斷裂,吊掛力檢驗結果的預埋吊掛件脫落。板材力學性能項目的不合格是該類產品致命的缺陷,這類缺陷使得板材根本無法應用,產品毫無使用價值。造成此類缺陷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生產企業主要結構性材料配比使用量不足或偷工減料甚至粗制濫造。解決板材產品力學性能項目不合格的主要措施是,企業端正經營思想,嚴格按工藝要求選用合格的原材料配比生產,提高技術環節掌握水平及按標準自行驗收后才可出廠。
在看到建筑輕質隔墻條板產品作為新型墻體材料,為國家墻體材料革新這項利國利民、關系墻體材料行業持續發展宏圖大業做出一定成績的同時,也應看到該產品及行業質量狀況不盡人意,特別是行業整體生產及質量水平差距仍很大。本次抽查中調查了解到的情況就反映出產品及行業的許多問題及差距,具體表現在以下個方面。
1.行業宏觀管理調控方面力度不夠。(1)缺少一個清晰、科學的規劃。目前建筑輕質隔墻條板產品的生產企業絕大多數是鄉鎮和其它經濟性質的企業,同其它行業的鄉鎮及個體、私營、股份企業面臨的問題一樣,正處在結構調整(包括資源結構、品種結構、規模結構、技術結構調整)、體制創新、素質提高的關鍵階段,缺乏宏觀引導調節,導致生產規模小、工藝落后、經濟效益差的一般產品一哄而上,低檔次重復建設,造成了社會資源的極大浪費。(2)應用推廣力度不夠。表現為有些地區產品發展不起來,有些地區產品發展起來又用不上去。對應政策不到位,設計、施工應用規程各行其是,即使有的地區統一了設計、施工應用規程,在具體實行中又貫徹不力,讓生產企業無所適從。還有使用過程中出現的應用技術配套的問題等,若不及時解決,這些應用推廣方面的問題,將使得建筑輕質隔墻條板推廣的范圍、建筑應用的數量就會受到很大限制。(3)產業優惠政策制定出臺及執行不平衡。表現為發展快的地區與發展慢的地區反差很大,企業申請辦理免稅時找不著頭緒。同時,一些起步早的地區缺少新的政策調整和政策延伸的力度。
2.技術進步及技術改進問題
行業的技術進步及技術改進是行業生命力的表現,但墻材行業在這方面的工作較為落后,尤其表現在墻板方面。墻板的技術性能及技術改進,比如抗裂、隔音、黏結性能的提高以及生產自動化、工藝質量控制的投入和管理均不到位;施工質量技術的提高也非常欠缺。
3.生產企業方面的主要問題是短期行為嚴重,其間不乏粗制濫造、偷工減料現象,這在建筑輕質隔墻條板產品小規模企業尤為明顯。產品質量差和施工質量差是造成墻體開裂及隔音性能差的原因,使得產品無人問津,市場嚴重萎縮,企業倒閉或歇業情況非常普遍。
4.產品自身普遍存在的質量問題,在前面章節中已述及,主要表現為:一、尺寸偏差及外觀質量問題較多。二、面密度控制不好。三、干燥收縮率及相對含水率檢測結果普遍低。這些現象的存在,造成了砌筑好的墻體發生開裂的現象相當嚴重,加之隔音性能不及傳統材料,極大地削弱了建筑輕質隔墻條板的整體競爭優勢。
5.對相互關聯的現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尤其是修訂的新標準技術要求變化方面的信息掌握不夠積極,使標準技術前沿引導性減弱。比較普遍的反映是本次抽查的四種建筑輕質隔墻條板產品執行的是現行的四個行業標準,主要區別在于面密度的變化,這是由于不同板材產品所用原材料特性不同而引起的,但一些地區的生產企業仍沿襲設備提供方或技術引進方的常規習慣組織生產,理由竟然是習慣這樣生產,不太了解標準。[Page]
6.建筑市場監督不嚴及復雜的建筑市場需求,使得建筑輕質隔墻條板產品的市場經營環境相當混亂,表現為由于工程壓材料款嚴重,板材生產企業回款率極低,普遍開工不足,產銷不旺,利潤微薄,銷售主要靠各自關系渠道進行,透明度不高,企業維持經營,整個板材類新型墻體材料行業處境艱難。
綜合分析,我們認為出現上述情況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1.應用推廣力度不夠是制約各類建筑輕質隔墻條板產品發展的重要因素。據統計,各類新型墻材的生產能力發揮分別是:各類磚80%,加氣混凝土40%,各類板材1/3,混凝土小型砌塊1/3。生產能力沒有達標,投資回報率就看不到,預期的目標就達不到,使生產企業無力經營退而求其次,或質量或價格進行不正當操作以維持現狀。應認識到這是國家墻改政策落實到位與否、關系國家墻改目標實現的大問題,建設管理等職能部門在應用推廣方面還應發揮合理指導和引導作用,不能讓使用中已出現問題,成為新一輪的問題,而增加推廣應用的阻力。行業管理部門,應切實履行起政府職能轉換過程中對建筑輕質隔墻條板發展應用過程中的領導職責,發揮其綜合協調各職能部門(建設、工商、質量監督等)的管理力度來糾正處理新型墻材推廣應用過程偏差,主動工作,從講政治的高度來做好墻體材料革新及建筑節能這一功在當代、利在千秋宏偉工程的具體工作。
2.行業宏觀調控和行業自律失控是制約隔墻板產品發展的另一個重要因素。隔墻板行業由于投入少、上馬快,企業無序競爭相當激烈,競相壓價、相互傾軋現象十分普遍。加之建筑應用部門只注重價廉而不注重品質,使得行業宏觀調控和行業自律失控,嚴重阻礙了行業技術進步及發展。
3.企業管理水平落后。不少企業管理混亂,工藝紀律不嚴,沒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導致生產穩定性差。另外,管理人員的市場意識和創新能力不強,妄自菲薄、不思進取,說到底,是一個素質亟待提高的問題。人員素質是建材企業頑疾,也與勞動強度大有一定關系,但作為新型墻材生產企業負責人對相互關聯的產品標準中起碼的面密度指標變化都搞不清楚,依葫蘆畫瓢就大膽批量生產銷售確實讓人吃驚不小。
4.技術、工藝裝備落后,部分新辦企業的技術水平尚不過關。
多數小規模企業多方面投入不足,設備簡陋,生產現場技術力量匱乏,從業人員多為流動性很大的臨時工,生產出大量不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就不難理解了。如本次抽查的絕大多數小型企業,一臺擠出振動成型機或四、五個手工操作成型養護平臺,七、八個臨時工就是一個企業的現象不少。這種現象的產生與該產品標準指標偏低,從業門檻不高及生產和經營兩方面質量監督不力不無關系。
5.部分地區的總量失控,競爭加劇。如本次抽查的鄭州地區就比較突出,造成一般低檔次產品供大于求,銷售價格逐年銳減,也對當地業已形成的新型墻材氣候產生惡劣的負面影響。
6.部分企業質量意識不強,行業質量管理和約束機制乏力。
建筑輕質隔墻條板屬國家推廣應用的基礎材料,因此要使這些生產企業和產品健康有序地發展除了必要的政府行為和政策引導外,提高企業自身產品質量意識,增強行業產品質量的管理和約束機制也中必不可少的。其主要原因是:第一,建筑輕質隔墻條板產品地方性很強,且生產原料來源方便、投資小、上馬快,屬勞動密集型生產,適合鄉鎮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所以這類產品的企業以鄉鎮企業居多。第二,隨著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廣大城鄉的住宅建設方興未艾,這必然引起大量建筑材料的需求,巨大的市場需求是促進墻材生產企業發展的主要動力之一。第三,新型墻材產品尤其是板材類產品靠品種、靠技術、靠質量、靠功能價值取勝的市場競爭機制沒有真正形成,供求意識抱著“數量”和“價廉”的問題,而不注重“質”和“值”的問題。第四,由于市場價值觀念的扭曲,導致不少企業的經營者們抱著“少投資、能出、多出、以產量求效益”的經營思想,而很少考慮產品的“上質量、上檔次”問題。所有這些問題的解決,依靠國家政策導向,靠政府行為管理是重要的,但隨著國家體制改革的深入,還必須挖掘企業的自身潛力,使企業自己自覺地樹立起產品質量思想,認識到企業只有靠產品質量和產品上檔次才是企業生存與發展的必由之路。
解決上述問題及提高產品質量的幾點具體措施和建議:
1.樹立行業宏觀管理和行業自律觀念,強化質量監督
改革開放以來,國家經過機構改革,減政放權和轉變職能等運作,原有的國家專業經濟管理部門的工作體系已發生的根本變化。對于建材行業,一些地區行業管理部門開展工作適應性和靈活性不夠,對建材產品的發展走向信息渠道不靈,造成行業管理松散不力,放任自流,行業性的質量管理無從談起。還有些地區在調整行業發展、步向行業偉大復興的國家墻改工作中,由于工作中的認識及缺陷,未能發揮其聯合辦公、協調各部門互動為新型墻材創造好的大環境的正確職能,使當地的生產企業意見很大,同樣也使開展各項工作遭遇不應有的抵觸情緒。目前,墻改工作已經進入了二次飛躍的新階段,這個階段的工作方針已明確為:應“以政策為導向,以市場需求為目的,以科技創新為動力,以主導產品為重點,城鄉分類指導,全面推進”。現階段迫切問題的,各地的行業管理及墻改工作部門應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確定本地的新型墻材的主導產品,并大力宣傳并一切貫徹執行財稅〔2001〕198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問題的通知》,以此作為整體規劃的重點和突破口,給現在的新型墻材企業提供足夠導向信息及成為整個墻體材料行業發展的指路明燈,同時,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以生產許可證管理等措施具體輔助實施。[Page]
在質量監督方面,各有關部門的認識確實有一定的高度,但落實到具體工作中又各自為政,相互配合較少,由于部門限制,質量管理工作多頭并舉,很難達到預期效果。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在各地基礎還較為薄弱,對行業也不太熟悉,無法進行正常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和后處理工作,使得行業目前的質量工作十分混亂。管理部門特別是工商、稅務、技術監督等執法部門,不應只發證、收稅及收費,還應根據主管業務部門的建議對質量較差或無生產保證能力的生產企業不發證來控制無保證能力的生產企業,這樣才能加強起到政府監督的力度。
所以國家質量監督管理部門、行業管理部門在各地應切實地加強對質量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加強質量管理的科學性和有效性,這也需要調動各級不同部門協同配合,發揮各方面積極性,特別是專業研究設計院所、協會、質檢中心、墻材信息網等熟悉行業發展最新動向的窗口,讓他們發揮好政府和企業之間管理、信息等方面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及協助政府做好部分職能工作。只有這樣才能把質量監督、行業管理工作理順,在引導、協調、監督、服務的宗旨下為國家的質量振興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2.樹立大市場觀念,努力調整產品結構,增加技術裝備的投入,加大技術進步的步伐,靠新出強,由大變強
企業應充分認識到沒有長盛不衰的產品,沒有適當的規模,要獲得長期穩定的收益幾乎是不可能的。這點在本次抽查中大多數地區的生產企業反映較為突出,表現在企業能根據周邊市場的變化做經營思路的積極調整,變以往的“我生產什么是什么”為“我要生產什么,準備賣到什么地方”,這是建筑輕質隔墻條板產品在行業內一個可喜的進步和好苗頭,目前還處于缺少這種觀念在廣大生產企業的普及和企業扎實推進的措施辦法少、步伐慢的階段,這就需要企業更進一步解放思想,在企業運行機制和體制上創新,只要有利于企業發展壯大的發展模式都可以吸收借鑒,首先從重視吸納人才和拓寬融資渠道入手。
3.重視建立、完善企業檢測手段,加強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和質量把關,并經常性、及時地引進吸收最新配套應用新技術,提高產品質量和應用效果
生產過程的質量管理、質量控制和質量把關是穩定和提高產品質量的必要手段。對板材類生產企業來說,就是在原材料質量、原料處理、成型、養護及成品分檢等關鍵工序設立質量控制點,建立質量保證體系,這是提高半成品率和成品率,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的最佳途徑。另外,本次抽查中了解到建筑輕質隔墻條板產品生產過程中膠凝材料和外加劑的合理選用,及板材接縫和黏結安裝時使用專用黏結劑或砂漿,是提高產品達標率、減少砌筑墻開裂的有效措施。
4.大力加強技術基礎工作和宣傳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本次抽查中發現有許多企業對標準執行存在許多問題,不知道生產標準的企業還有相當的比例。一些地方質檢部門,在對標準理解淺薄且無專業檢測設備的情況下,跨范圍抽樣,超標收費,給質量監督檢驗工作帶來混亂,助長了一些經營思想不良的企業的質量違法行為。國家、行業標準的正確貫徹執行,是行業提高質量水平及整體素質的關鍵,大力加強標準等技術基礎工作的宣傳貫徹,嚴格執行國家、行業強制性標準,加強對產業人業人員和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標準掌握水平,這對提高執行標準和綜合執法能力十分重要,對行業技術進步也提供了堅實有力的基礎和保障。
同時,有關主管部門、技術歸口部門應密切關注產品發展信息和行業動態,做好新標準及時制、修訂和宣貫工作。
[Page]
5.堵住質次價廉產品流入建筑市場
許多城建施工單位為了降低成本,片面追求利潤,不進行材料質量驗收,購買質次價廉材料。特別是產品的全項性能指標檢驗,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幾乎不借鑒專業產品質檢機構的檢驗報告,一般也很少作為工程驗收的考核內容。有些企業也趁機以不正當的方式銷售產品,嚴重破壞了有質量制約的公平環境,使重點骨干企業深受其害。
為此,建議生產領域和流通領域的各級管理部門應共同加強建筑市場的工程原材料的產品質量管理,特別是應借鑒專業產品質檢機構的全項檢驗結果作為工程驗收考核內容,并作為建筑工程質量法規條例實施。只有這樣,才能堵住中間環節的暗流現象,保證供應單位工程原材料質量穩定,前后如一,進而強化市場質量制約,保障各類工程建筑的最終質量。
6.充分發揮輿論宣傳和監督工作,加強行業形象及行業產品質量的宣傳力度,實施品牌發展戰略,推動行業技術進步
在國家質量工作中運用和發揮新聞媒介、行業組織、群眾團體的輿論宣傳的監督工作,動員廣大人民群眾投身質量振興事業,鼓勵企業生產高檔次優質產品,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創立名牌產品,形成全社會重視產品質量的環境。這些對包括新型墻體材料的整個墻體屋面材料行業的技術進步和質量提高也是非常重要的,是正確引導企業和為企業創造良好外部環境的必備手段。墻體屋面材料行業及品牌的宣傳工作過去由于產品大部分屬于地方產品,企業分散,實施難度較大,這方面的工作較為薄弱,目前行業及品牌意識較為淡薄,市場上魚目混珠、好壞難分。這對行業的質量提高、技術進步都產生了極為不利的負作用,應引起各級職能部門的高度重視。同時,應充分運用和發揮輿論宣傳、監督作用,加強宣傳力度,特別是加強行業質量及重要性宣傳,加大力度宣傳那些質量好、產品優、檔次高的優良產品及生產企業,曝光那些檔次低、質量差的劣質產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傳媒介如報刊、雜志、廣播、電視、地方有影響的重點報刊等進行廣泛輿論宣傳和輿論監督,為企業及行業創造良好的生存環境及市場環境。各重點生產企業也應充分利用好各方面給予的榮譽及稱號,在產品銷售方面做好宣傳工作,為企業自身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及品牌環境。只有全社會重視了產品質量,知道產品質量的好壞,才能對行業的產品質量起到約束作用,才能產生對優質產品、高檔次產品的依賴,才能營造出我們的品牌市場,才能夠促進行業的技術發展,才能夠真正推動行業的質量監督和質量提高。
7.切實做好國家監督抽查和抽查后處理工作,強化和鞏固國家監督抽查效果
以本次抽查為例,建議國家各級質量監督管理部門、主管部門協調會同有關單位一定要踏踏實實地做好國家監督抽查的后處理工作,發揮應有的“抽查一類產品、治理一方市場、整頓一個行業”的影響力和威懾力。對那些達標合格的企業,應給予相應的鼓勵政策;對抽查不合格的企業,有關部門應認真抓好企業的整改工作,其中個別粗制濫造、質量低劣、法制觀念淡薄和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的生產企業要嚴肅處理,從重從嚴加大處罰力度,以維護國家及人民的利益。
(中國混凝土與水泥制品網 轉載請注明出處)
編輯: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