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及混凝土管樁原材料登記程序
一、原材料供應企業根據《南京市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及混凝土管樁原材料登記管理辦法》和《南京市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及混凝土管樁原材料登記生產企業基本條件》的要求,結合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向南京市預拌混凝土管理處申請原材料登記。
二、申報時,應提供以下文件:
1、《南京市預拌砼、預拌砂漿及砼管樁原材料登記申請表》一份。
2、附件資料二份,附件資料應包括下列內容(附件內材料均為復印件):
⑴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銷售公司還需提供代理銷售證明)
⑵ 主要生產、試驗儀器設備的購置發票。
⑶ 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企業技術負責人、試驗室主任的任職文件、職稱證書、身份證、勞動合同書以及交納養老保險的憑證。
⑷ 試驗室人員花名冊(姓名、性別、職務/崗位、職稱、身份證號碼)、職稱證書、勞動合同、上崗證以及交納養老保險的憑證。
⑸ 產品執行標準。
⑹ 試驗室檢測儀器設備清單、計量檢定證書。
⑺ 其他資料:環保、安全部門批復、生產工藝流程圖等
⑻ 能夠反映企業廠容廠貌、試驗室環境、檢測儀器配備等情況的照片。
⑼ 申請登記產品近2個月內的型式檢驗報告,檢驗項目滿足《南京市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及混凝土管樁原材料登記管理辦法》附件三的要求。
注:附件資料要求內容齊全,裝訂成冊。
3、附件資料中涉及的各類文件、證書請提供原件審核。
三、南京市預拌混凝土管理處組織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查,認為有必要的,將組織對原材料生產企業進行現場評審,確定是否準予發放《南京市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及混凝土管樁原材料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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