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關于對在哈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查情況的通報
哈建質發〔2007〕16號
在哈各檢測機構、商品混凝土實驗室、混凝土預制構件實驗室:
為貫徹落實《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黑龍江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實施細則》及市建委有關規定,市工程質監總站對在哈各檢測機構及商品混凝土、預制構件廠實驗室進行了全面檢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此次檢查是在大多數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通過了資質就位后進行的。共檢查在哈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商品混凝土實驗室、預制構件實驗室69 家,其中見證類檢測機構25家 (含呼蘭區、阿城區見證取樣檢測機構3家)、地基基礎工程檢測機構16家、商品混凝土實驗室、混凝土預制構件實驗室28家。重點檢查了各檢測機構的質量管理行為、技術管理行為、人員素質以及環境、設備管理等方面內容,現場通報檢查結果,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整改要求。
此次檢查,對各檢測機構的檢測人員采取了筆試和實際操作能力兩種方式進行考核。共考核檢測人員389人(不含呼蘭區、阿城區見證取樣檢測機構),合格人數為318人,合格率81.7%,比去年提高9.4%,其中,見證取樣檢測機構考核178人,合格154人,合格率86.5%,比去年提高4.7%;地基基礎工程檢測機構考核108人,合格93人,合格率86.1%,比去年提高26.1%;商品混凝土實驗室、混凝土預制構件實驗室參加考核103人,合格71人,合格率68.9%,比去年提高3.2%。對10家未滿足開展檢測業務要求的檢測機構提出整改意見,并限時復檢;依據市建委〔2006〕38號文件要求,對考核不合格的檢測人員暫停其上崗資格,待補考合格后方可上崗開展工作。
從檢查情況看,對我市檢測行業管理所采取的監管措施已初見成效,各檢測機構的檢測業務管理已初具規模、有序,并且隨著今年檢測機構資質就位這項工作開展,使得我市檢測機構整體水平與往年相比有明顯提高。見證類檢測機構全部實現了檢測數據計算機采集和盲樣管理;地基基礎工程檢測機構與去年相比不僅設備能力做到了提檔升級,人員素質也有明顯提高。商混企業實驗室檢測設備和試驗環境也得到了明顯的改善。大多數檢測機構對當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工作改革發展的形勢認識清楚,服務意識有所加強。各檢測機構能重視質保體系建設,所查的69家檢測機構(試驗室)均建立了質保體系,并取得了計量認證證書(計量檢定證書),其中56家已通過省、市建委的審核取得了資質證書,剩余幾家也在積極申辦中。多數檢測機構能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的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規范開展檢測業務工作,能通過質保體系的運行,對本單位存在的薄弱環節進行有效的控制,檢測工作總體水平不斷提升,檢測領域不斷擴展,檢測參數不斷增加,由單一的工程材料檢測,發展到綜合項目檢測,走上持續健康發展道路。
二、主要特點
此次檢查,各檢測機構都能夠積極配合,按照檢查通知要求認真做好自檢自查工作,對照自己存在的問題及不足,查找原因,認真整改。通過檢查發現,見證類哈爾濱新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哈爾濱開發區明矩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黑龍江全安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地基基礎檢測類黑龍江省巖實建筑工程檢測有限責任公司、黑龍江瑞盛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哈爾濱長城樁基檢測有限公司;商混構件類哈爾濱廣大混凝土有限公司試驗室、大慶筑安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哈爾濱混凝土分公司試驗室、阿城市鑫利混凝土銷售公司試驗室等9家檢測機構(試驗室)檢測工作比往年有較大提高,主要特點有:
(一)質量管理行為較規范。
均有注冊登記的法律文件、行業資質、計量認證證書,并有規范的《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且要素符合《計量準則》要求。沒有超越資質標準的類別和計量認證的范圍承接檢測任務。檢測合同管理符合標準要求。檢測人員能夠做到持證上崗。
(二)技術管理行為符合標準要求。
試驗人員都能按照標準和規范要求的檢測方法開展檢測。技術文件、檢測報告、內業資料、檔案管理、檢測數據及結論做到了真實、及時、準確。
(三)設備、環境管理符合工作要求。
有符合要求的數據采集系統和管理軟件,儀器、設備配備滿足試驗要求,設備的維護和保養符合標準規范。試驗環境基本滿足檢測工作需要,并符合健康、安全和環保的要求。有溫濕度控制需要的試驗室基本配備了相應的控制設備。
(四)人員素質考核符合要求。
人員素質考核結果較好,這9家檢測機構的檢測人員共64人,一次考核通過的為61人,合格率為95.31%,人員素質和業務水平明顯好于其他檢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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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此次檢查也發現,少數檢測機構管理不規范,質量意識淡薄,檢測人員業務素質偏低,設備陳舊、老化,環境條件不能滿足試驗要求,嚴重影響了我市工程檢測市場環境。存在問題有:
(一) 見證取樣檢測機構存在的問題
1、個別檢測機構組織架構設置不合理,質量、技術負責人對《質量手冊》、《程序文件》不熟悉,缺乏指導檢測作業基本能力;《質量手冊》及《程序文件》缺少電子簽名管理程序和技術負責人授權程序等內容;內審、管理評審形同虛設,流于形式且缺乏指導性。
2、個別檢測機構檢測樣品留置、數量、存放、管理和環境條件不符合相關要求,檢測數據無法溯源。
3、部分檢測機構儀器設備配備跟計量參數不匹配,不滿足試驗項目開展的基本條件,如缺少苯板檢測項目氧指數測定儀等與試驗有關的必要設備。
4、少數檢測機構環境監測記錄不完善,設備使用前、后狀態記錄不詳細,并缺少相應的儀器、設備檢定計劃。
5、少數檢測機構內業資料管理不規范,原始記錄的自然信息和數據填寫不完整,試驗員和審核人員沒有手寫簽字,更改不規范,未嚴格執行三級審核制度。
6、部分檢測機構開展的防水卷材、砂石和冷扎扭鋼筋等檢測項目引用標準不準確;砂漿、混凝土配合比試驗中試配數量不滿足標準要求。
(二)地基基礎工程檢測機構存在的問題
1、少數檢測機構崗位人員培訓機制不健全,缺少相應的培訓計劃和培訓紀錄。
2、個別檢測機構原始記錄、檢測報告未實行三級審核,原始記錄信息不完整,原始記錄無監理人員簽字確認。
3、部分檢測機構技術內業檔案管理不規范,分類不明確,存檔資料缺少必要的內容,如試樁混凝土強度同條件檢測報告、樁基礎施工記錄和樁位平面布置圖等。
4、少數檢測機構,環境條件、儀器設備不能滿足試驗要求,缺少靜載儀、千斤頂等設備,并且鋼梁數量也不能滿足檢測業務需要。
5、個別檢測機構的檢測報告格式未能按照標準統一,結論不符合要求。
(三)商品混凝土和混凝土預制構件實驗室存在的問題
1、部分實驗室檢測人員素質考核不滿足要求,檢查中對28家在哈預拌商品混凝土和混凝土預制構件企業的103名檢測人員進行了考核,合格71人,合格率68.9%,僅比去年提高3.2%,檢測人員素質需要進一步提高。
2、部分實驗室崗位人員培訓機制不健全,缺少相應的計劃和培訓紀錄。
3、部分實驗室沒有建立不合格臺賬和未執行不合格項目上報制度。
4、個別實驗室需要強檢的儀器設備無計量檢定,未建立設備使用、保養記錄。
5、多數實驗室未對混凝土拌合用水開展檢驗,砂、石堿活性試驗開展情況不符合標準要求。
6、部分實驗室環境條件不能滿足試驗要求,特別是水泥實驗室與國家標準要求差距較大。
7、個別實驗室原始記錄、檢測報告未實施三級審核,數據更改不規范,檢測報告編號不統一,執行標準不準確,結論和評語不一致;檢測項目不完整。
8、個別實驗室留置標養試塊標識不清,試塊擺放不合理,管理不規范。
四、下步工作要求
檢測工作在建設工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對保證工程質量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各檢測機構要以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檢測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科學、求實、客觀、公正態度,認真開展檢測工作。針對這次檢查所發現的問題,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檢測機構要以此次檢查為契機,認真貫徹落實《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黑龍江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實施細則》和市建委的有關文件的規定,并對通報所提出的問題和不足,制定相應措施,認真加以整改,力求取得實效。
(二)各檢測機構要充分認清形勢,嚴格按照省、市相關建設主管部門及計量認證、審查認可評審準則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大內部管理力度,提高企業自身素質,嚴格質量管理,規范檢測行為,努力塑造良好市場形象,認真做好行業自律工作,積極探索改革發展思路并適應新的形勢下管理要求。
(三)各檢測機構要加大檢測人員的培訓力度,不斷提高檢測人員的業務素質。尤其是在當前檢測技術、檢測儀器不斷更新的形勢下,更要重視檢測人員的培訓工作,以確保檢測數據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各檢測機構要利用今冬明春時間做好自身的培訓工作,特別要加強質量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的業務培訓,帶動檢測機構檢測質量整體水平提高。
(四)各檢測機構要積極開拓新的檢測項目,以適應我市建筑行業發展需要。當前,隨著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不斷更新,作為質量保證基礎的檢測行業,也必須進行相應調整,要控制重復、低水平檢測項目的投入,積極開展對建筑節能、建筑鋼結構、建筑智能檢測等新的檢測領域的研究,努力提高自身檢測能力和范圍。
哈爾濱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
二OO七年十二月六日
(中國混凝土與水泥制品網 轉載請注明出處)
編輯: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