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統計數據發布時間將提前
為進一步提高統計數據發布的及時性,更好地滿足社會各界對主要統計數據的需求,同時盡可能減少統計數據被泄露,國家統計局決定自今年7月份起提前數據發布時間,各項指標的發布時間基本固定在每月9日左右。據國家統計局新聞發言人盛來運介紹,調整后的月度、季度和年度統計數據發布時間都提前了2—3天。
據介紹,此次發布方式改進的核心就是盡可能縮短統計數據從生產到發布的時間。首先,月度統計數據發布由以前的新聞發布會集中發布改為網絡分項發布。2009年8月起國家統計局開始舉辦月度新聞發布會,這是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期間,為了幫助公眾更好地理解統計指標,更加全面地把握經濟形勢而采取的重大舉措。但此方式延長了數據生產到發布的時間間隔,增加了數據發布前被泄露的風險。取消月度發布會后,將利用新媒體的優勢,對月度主要統計指標,力爭在數據生產出來后24小時之內發布。
其次,季度和年度數據發布,采取新聞發布會發布和網絡發布相結合的方式。由于按月發布的指標和按季發布的指標生產周期不同,不能在同一時間生產出來,為了滿足公眾盡早獲知統計數據的需要,國家統計局今后將最早生產出來的工業生產者價格和居民消費價格提前到季度和年度新聞發布會之前發布;國內生產總值、農業生產、工業生產、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開發等其他指標數據在生產出來后立即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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