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高校畢業生創業可享受稅收優惠
目前,正是一些高校畢業生找工作、走向工作崗位的時候。記者從地稅部門獲悉,如果高校畢業生進行自主創業,可以享受新辦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高校成教學院的畢業生只要取得《畢業證》,也能得到同等對待。
據海口地稅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對新辦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企業或經營單位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自開業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繳企業所得稅;對新辦獨立核算的交通運輸業、通訊業企業或經營單位,經主管機關批準,自開業之日起第一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對新辦獨立核算的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游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餐飲業、教育文化衛生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減征或免征企業所得稅一年。對國家確定的“老、少、邊、窮”地區新辦的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在3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
該負責人提醒,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新辦企業都要求是獨立核算的企業。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方面,目前全國沒有統一的規定,具體情況由所在地地稅機關確定。
其次,根據相關規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具有工商部門注冊登記日期在其畢業后兩年以內的,自其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免交有關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收費。其中涉及稅收的為“稅務部門收取的稅務登記證工本費”。
另外,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的規定,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應向相關收費單位出具畢業證原件、并提交復印件,經收費單位審核無誤并備案后免交有關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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