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休假制度?勞動者可以有哪些休假?
休假是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和用人單位的作息制度,勞動者在履行勞動義務中可以休息一定的時間,不必從事工作,休息完畢后繼續工作。休假制度是為保障勞動者休息權利而實行的帶薪休息假期的制度。有的國家允許勞資雙方通過簽訂集體合同或勞動合同確定休假,但必須符合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目前中國的休假制度主要包括三項內容,即公休假日制度、法定節假日制度、年休假制度。休假制度通過立法形式保障勞動者的休息權利。
我國的休假制度包括四種形式:
一、公休假日制度
公休假日又稱“公休日”。指法律規定或者依法訂立的協議規定的每工作一定時間必須休息的時間。如每工作5天以后休息2天,這2天就是公休假日。“周休”是一種常見的公休假日。這世界性的立法中,一般是通過規定工作時間數,來間接規定公休假時間的長度的。世界各國一般都規定每周至少有1天休息,相當一部分國家還規定每周2天的休假制度。中國目前就實行每周2天的休假制度。公休假日制度最早起源于基督教。周休日通稱為“禮拜日”、“安息日”。瑞士于1890年實行周休制度,是世界上最早實行周休制度的國家。1919年制定的“國際勞動憲章”規定:“工人每周至少有24小時休息,并盡量把星期日作為公休日。” 1935 年第十九屆國際勞工大會通過了每周工作時間減至40小時的第47號公約;許多工業發達國家先后實行了40小時或40小時以下工作周。近年來一些發達國家的周工時已縮減為35小時左右,最短的要算挪威等國只有30 小時。這樣公休假日在全世界范圍內建立起來。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由于我國規定職工每周工作時間不得高于40小時,因此一般用人單位實行每周休息兩日。
二、法定節假日制度
法定節假日指根據各國、各民族的風俗習慣或紀念要求,由國家法律統一規定的用以進行慶祝及度假的休息時間。各國對法定節假日的規定不太一樣。《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三、年休假制度
年休假:是指單位的勞動者每年享有保留工作,帶薪連續休假制度。目前世界各國已廣泛地實行年休假制度。假期一般規定為5-30天,工資照發。年休假長短,一般按照勞動者的勞動時間的長短來確定假期的長度。對于特別繁重或者有害健康的工作,假期比一般工作時間長。假期內,一般不得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目前國務院尚未制訂新的具體實施辦法。因此,職工休假一般由企業根據地方規定和企業制度自行實施。
四、探親假制度
探親假是指給予與配偶和父母分居兩地的職工在一定時期內回家與配偶或父母團聚的假期的制度。中國自1958開始實行探親制度,1981重新修訂頒布了《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這是與計劃經濟體制相聯系的制度,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和年休假制度的實行,探親假漸漸被年休假所代替。
凡在國家機關、 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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