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建設委員會聯合宣布,今年,北京將進一步規范建筑施工企業勞動用工行為,規范在京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在建筑施工企業消滅“包工頭”非法用工的現象。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工資處處長徐樹理說,此次與市建委聯合推出的建筑施工企業勞動合同示范文本,從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等7個方面進行規范。按規定,今后建筑施工企業不僅應當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還應當載明建筑施工企業名稱、地址、農民工姓名、身份證號碼等有關內容。另外,像約定工資支付日期、日工資標準、以及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等都要寫進合同。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大隊處長吳安泰介紹,去年本市建筑業農達到90%以上,但普遍存在合同文本不規范等問題。而從勞動爭議的發案率上看,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農民工與企業、與包工頭之間產生的爭議大大高于已經簽訂勞動合同的建筑企業,并且爭議大多集中在工資和工傷待遇上。吳安泰處長提醒來京務工人員,開工時一定要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不要與“包工頭”簽勞動合同。對于如何區分用工單位是否是合法用工主體時,吳處長說,凡是勞動合同沒有蓋公章的就是合同陷阱。
對于成建制來京務工的人員勞動合同簽訂問題,徐樹理說,已經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該合同必須有關于工資和保險的條款。只要合同約定了工資、工資標準及工傷及醫療保險,外地合同同樣有效。如果來京務工人員認為存在不公平條款,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通過撥打12333電話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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